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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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起诉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法院起诉。

3、七种情况下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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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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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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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对于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什么待遇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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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民工遭遇工伤怎样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维权中应当注意的三大细节。
一、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王庭长介绍说,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法官提醒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二、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三、七种情况下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案例:
来自农村的陈某自2008年9月起来到位于瑶海区的一家水泥制品厂工作,根据约定按工作天数计酬,每天40元。2010年5月15日上午9时许,其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工厂机器的皮带绞伤,后被送至武警医院进行治疗。
经诊断为右示、中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伤;右环指末节缺如伤,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40天,于2010年6月25日出院,2010年7月2日门诊复查,共用去医疗费用1539
7.6元。
但是,工厂老板刘某某在先行支付了15800元后便杳无音信。沉重的病痛无疑令陈某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继续治疗,陈某拿起来法律武器,至瑶海区。
庭审中,工厂老板刘某辩称,自己系个体工商户,但其开办的工厂已经工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双方之间应该是劳动关系,本案应当先行劳动仲裁。另外,陈某无证据证明自己受伤是在上班时因工作而发生的。
认为,陈某系刘某雇佣的雇工,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刘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刘某开办的水泥厂已经工商登记,但该厂早已于2009年12月9日便被工商部门核准注销。
陈某在2010年5月15日从事劳动应认定为受雇于雇主刘某的雇佣关系,而非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刘某认可陈某自2008年9月起至事故发生时一直在自己的工厂工作,且病历显示陈某受伤系上午9时左右被机器皮带绞伤,刘某亦无相反证据证明陈某受伤系非工作原因所致,故因认定陈某系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
另外,还认为,陈某虽系农业户口,但其长期生活居住在城镇,所以对其的伤残赔偿可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最终,瑶海一审判决刘某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7490
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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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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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民工遭遇工伤怎样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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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农民工遭遇工伤能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民工遭遇工伤能怎么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维权中应当注意的三大细节。
一、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王庭长介绍说,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法官提醒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二、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三、七种情况下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案例:
来自农村的陈某自2008年9月起来到位于瑶海区的一家水泥制品厂工作,根据约定按工作天数计酬,每天40元。2010年5月15日上午9时许,其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工厂机器的皮带绞伤,后被送至武警医院进行治疗。
经诊断为右示、中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伤;右环指末节缺如伤,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40天,于2010年6月25日出院,2010年7月2日门诊复查,共用去医疗费用1539
7.6元。
但是,工厂老板刘某某在先行支付了15800元后便杳无音信。沉重的病痛无疑令陈某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继续治疗,陈某拿起来法律武器,至瑶海区。
庭审中,工厂老板刘某辩称,自己系个体工商户,但其开办的工厂已经工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双方之间应该是劳动关系,本案应当先行劳动仲裁。另外,陈某无证据证明自己受伤是在上班时因工作而发生的。
认为,陈某系刘某雇佣的雇工,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刘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刘某开办的水泥厂已经工商登记,但该厂早已于2009年12月9日便被工商部门核准注销。
陈某在2010年5月15日从事劳动应认定为受雇于雇主刘某的雇佣关系,而非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刘某认可陈某自2008年9月起至事故发生时一直在自己的工厂工作,且病历显示陈某受伤系上午9时左右被机器皮带绞伤,刘某亦无相反证据证明陈某受伤系非工作原因所致,故因认定陈某系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
另外,还认为,陈某虽系农业户口,但其长期生活居住在城镇,所以对其的伤残赔偿可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最终,瑶海一审判决刘某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7490
4.4元。
农民工遭遇工伤能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民工遭遇工伤能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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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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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遭遇工伤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民工遭遇工伤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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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农民工遭遇工伤该怎么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维权中应当注意的三大细节。
一、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王庭长介绍说,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法官提醒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二、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三、七种情况下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案例:
来自农村的陈某自2008年9月起来到位于瑶海区的一家水泥制品厂工作,根据约定按工作天数计酬,每天40元。2010年5月15日上午9时许,其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工厂机器的皮带绞伤,后被送至武警医院进行治疗。
经诊断为右示、中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伤;右环指末节缺如伤,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40天,于2010年6月25日出院,2010年7月2日门诊复查,共用去医疗费用1539
7.6元。
但是,工厂老板刘某某在先行支付了15800元后便杳无音信。沉重的病痛无疑令陈某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继续治疗,陈某拿起来法律武器,至瑶海区。
庭审中,工厂老板刘某辩称,自己系个体工商户,但其开办的工厂已经工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双方之间应该是劳动关系,本案应当先行劳动仲裁。另外,陈某无证据证明自己受伤是在上班时因工作而发生的。
认为,陈某系刘某雇佣的雇工,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刘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刘某开办的水泥厂已经工商登记,但该厂早已于2009年12月9日便被工商部门核准注销。
陈某在2010年5月15日从事劳动应认定为受雇于雇主刘某的雇佣关系,而非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刘某认可陈某自2008年9月起至事故发生时一直在自己的工厂工作,且病历显示陈某受伤系上午9时左右被机器皮带绞伤,刘某亦无相反证据证明陈某受伤系非工作原因所致,故因认定陈某系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
另外,还认为,陈某虽系农业户口,但其长期生活居住在城镇,所以对其的伤残赔偿可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最终,瑶海一审判决刘某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7490
4.4元。
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怎么办
[律师回复] 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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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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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农民工遭遇工伤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维权中应当注意的三大细节。
一、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王庭长介绍说,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法官提醒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二、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三、七种情况下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案例:
来自农村的陈某自2008年9月起来到位于瑶海区的一家水泥制品厂工作,根据约定按工作天数计酬,每天40元。2010年5月15日上午9时许,其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工厂机器的皮带绞伤,后被送至武警医院进行治疗。
经诊断为右示、中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伤;右环指末节缺如伤,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陈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了40天,于2010年6月25日出院,2010年7月2日门诊复查,共用去医疗费用1539
7.6元。
但是,工厂老板刘某某在先行支付了15800元后便杳无音信。沉重的病痛无疑令陈某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继续治疗,陈某拿起来法律武器,至瑶海区。
庭审中,工厂老板刘某辩称,自己系个体工商户,但其开办的工厂已经工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双方之间应该是劳动关系,本案应当先行劳动仲裁。另外,陈某无证据证明自己受伤是在上班时因工作而发生的。
认为,陈某系刘某雇佣的雇工,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刘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刘某开办的水泥厂已经工商登记,但该厂早已于2009年12月9日便被工商部门核准注销。
陈某在2010年5月15日从事劳动应认定为受雇于雇主刘某的雇佣关系,而非有雇主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刘某认可陈某自2008年9月起至事故发生时一直在自己的工厂工作,且病历显示陈某受伤系上午9时左右被机器皮带绞伤,刘某亦无相反证据证明陈某受伤系非工作原因所致,故因认定陈某系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
另外,还认为,陈某虽系农业户口,但其长期生活居住在城镇,所以对其的伤残赔偿可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最终,瑶海一审判决刘某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7490
4.4元。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094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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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农民工遭遇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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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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