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民的罚款属于民事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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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公民的罚款不是属于民事责任,而且属于行政责任,这是对违法了行政法律条款的个人或者单位所给出的处罚;在行政人员给出了罚款通知之后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履行自己的责任。
对于公民的罚款属于民事责任吗?

一、对于公民的罚款属于民事责任吗?

罚款是行政责任,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罚款是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人才会实施的行为,而对于罚款也是属于行政处罚类型中的一种,因而被列入行政责任之中,如果是存在罚金的情形,那么就是属于刑事处罚一种,因而会被列入刑事责任之中,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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