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帮人做担保是比较常见的事儿。很多人出于朋友义气或者其他原因就答应为他人的债务做担保,可心里却对担保的责任不太清楚。有时候债务到期了,债务人还不上钱,债主就找来担保人,这时候担保人就懵了,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不要还钱。其实,并不是只要做了担保就一定会承担还债责任,这里面有很多条件和情况。下面咱们就详细说说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还债责任。
一、一般保证下的还债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一般保证中,债主得先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并且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偿还债务,这时候才轮到担保人承担责任。
举个例子,张三为李四的债务做了一般保证。李四欠王五钱到期还不上,王五不能直接找张三还钱,而是要先去起诉李四,等法院判决后去执行李四的财产。只有在李四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了,王五才能要求张三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
连带责任保证就和一般保证不同了。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没有履行债务,债主就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不用先去追究债务人的责任。
比如,赵六为孙七的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孙七的债务到期没还,债主周八就可以直接找赵六,要求赵六还钱,赵六不能以要先找孙七为由拒绝。像是在一些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合同有效的条件
要让担保人承担还债责任,担保合同首先得是有效的。一份有效的担保合同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比如签订合同的双方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得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担保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能是被胁迫或者被欺骗签的合同;担保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担保合同因为这些原因无效,那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就会比较复杂,可能是部分责任,也可能不用承担责任。比如,甲被乙威胁为丙的债务做担保,事后甲能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那这份担保合同就可能无效,甲一般不用承担还债责任。
四、担保期限的影响
担保也是有期限的。债主需要在规定的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担保人就可能不用再承担责任了。担保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还有相关的规定。
比如说,刘九为吴十的债务做担保,约定了担保期限是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债主在这6个月内没有要求刘九承担责任,过了这个期限,刘九就不用再管这笔债务了。
担保之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像是债务金额有变化、担保方式被不正当变更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责任承担。要是不小心陷入了这类复杂的担保纠纷,自己又搞不明白其中的法律关系,那很容易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办案经验丰富,处理过各种类型的担保纠纷案件。找他们咨询,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给出专业建议,让你知道该怎么应对复杂情况,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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