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建设领域里,经常会出现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在这样复杂的关系中,有一类人叫实际施工人,他们虽然不是和发包方直接签合同的主体,但却实实在在投入人力、物力完成了工程建设。不过,要认定谁是实际施工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这涉及到很多人的权益,像工程款的结算、工人工资的支付等。那依据法律规定,到底该怎么认定实际施工人呢?下面就来好好说说。
一、实际施工人的定义及相关法律依据
实际施工人指的是在转包、违法分包及借用资质承揽建设工程等无效合同中,实际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里提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里所说的承包人,如果符合实际施工人的条件,就能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主张权益。比如老张从老李那转包了一个小区的绿化工程,老张带着自己的施工队完成了这个工程,那老张就有可能成为实际施工人。
二、认定实际施工人的关键要素
要认定实际施工人,关键得看是否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如果只是挂个名,并没有实际参与建设,肯定不能认定为实际施工人。实际投入资金意味着购买材料、支付工人工资等费用都是由其承担;投入材料就是购买建设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像水泥、钢材等;投入劳力就是组织工人进行工程建设。比如王老板接了一个商场装修工程,他自己花钱买装修材料,雇了一批工人施工,这种情况下王老板就满足实际施工人的要素。
三、与合同相对性及发包人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合同是有相对性的,但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不过,这有个前提,就是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比如一个建筑项目,开发商是发包人,总承包商把一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给了小赵,小赵完成工程后,总承包商没给他钱,而开发商还欠总承包商一部分工程款,那小赵就可以在开发商欠总承包商工程款的范围内,向开发商主张权益。
四、认定实际施工人的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如果要认定实际施工人主张权益,首先得收集证据。证据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合同协议,像材料采购合同、工人劳务合同;施工记录,比如工程日志、监理报告;工程款支付凭证等。收集完证据后,可以先和相关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然后把证据材料准备齐全提交给法院。比如蔡某认为自己是实际施工人,他就可以先收集自己购买材料、支付工人工资的发票,工程进度验收单等,然后和转包人协商工程款,如果协商无果,就向法院起诉维权。
实际施工人认定完后,还会有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工程款的结算方式、结算金额的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要是遇到这类问题自己拿不准怎么处理,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解决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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