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在哪个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6人
专家导读 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恋爱期间共同买房,买房之后再准备结婚,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年轻情侣的选择,而且也时常有人将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结果等到感情出了问题就引发了纠纷。所以,如果情侣在婚前购买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好办理一下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个部门

一、婚前财产公证在哪个部门

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这四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要分割财产,个人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

有的夫妻在结婚前也许并不具备购买新的商品住宅的能力,因此结婚后很有可能会同父母一起居住,或者承租公房等,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即使夫妻离婚也无法分割该财产。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房产证的日期并不能用来界定财产的归属,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所以即使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该房产依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房

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前按揭购买了房产,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上的名义都是自己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但若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就需要给予对方补偿,这种情况完全有法可循,因此也没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姻的个人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的分清财产所有权。除此之外,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预防和惩罚违反法律的行为,防止两人在离婚时因为无法判断个人财产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也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可以更好的处理讼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个部门
一键咨询
  • 161****7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婚前财产公证去哪个部门
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恋爱期间共同买房,买房之后再准备结婚,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年轻情侣的选择,而且也时常有人将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结果等到感情出了问题就引发了纠纷。所以,如果情侣在婚前购买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好办理一下婚前财产公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结婚前财产公证去哪个部门
在登记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想要办理财产公证的,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公证。这主要针对的是动产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涉及到不动产的,就应当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部门办
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恋爱期间共同买房,买房之后再准备结婚,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年轻情侣的选择,而且也时常有人将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结果等到感情出了问题就引发了纠纷。所以,如果情侣在婚前购买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好办理一下婚前财产公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办理退休人员失业金应该是人事部门办理还是财务部门办理?
[律师回复]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扩展资料:档案丢失补办方法:先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你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现在补建档案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能办理,但是这种补档方式,补出来的档案肯定是“工人身份”,这样应该对你调转户口会有影响,但是也没别的办法。如果你在老家人事局有朋友,可以试着找人事局补建档案,然后补开当年毕业的报到证(报到证找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委开),然后重新办理干部报到手续,不过这个手续基本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如果你找到老家劳动局办理补建档案手续的话,那么你就要考虑清楚,工人身份是否对你将来调转户口会有影响,是否对你公司将来评定职称有影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审查部门是哪个?
在法院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有立案庭部门进行办理,那么当公民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那么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有涉及到财产也是需要对诉讼的财产进行相应的保护,以免涉及的诉讼财产被转移和隐瞒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
劳动部门专门的鉴定单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会安排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有专门的指定医院、鉴定人员)。工伤是需要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执法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律师回复] 1、法律分析:通常所说的执法部门是指行政执法部门,这些行政执法部门一般是由行政法律授权执法,少数由国务院授权执法。我国的执法部门较多,主要有: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术、食品药品、劳动安全、环保、国土、城建、规划、卫生、城管、水政、渔政、林业、盐业、矿产、农业、畜牧等政府所属的各行政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安部门能否变更犯罪嫌疑人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刑事侦查中,公安机关无权扣押或变卖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但是,如果该“财产”是与案件有关的赃物等证据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扣押;如果该“财产”是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但变卖、拍卖的价款应由公安机关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三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对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诉讼终结后处理。
财产保全申请不符合,该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怎么办 不符合规定,是不会进行财产保全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三)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四)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五)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应当通过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提交人民,并附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委托保全函等相关材料。人民作出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仲裁机构。 人民依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的,由人民审判部门作出裁定后,移送执行部门实施。 人民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非紧急情况的,应当在接受申请后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执行。 什么条件下可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过期不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在审判实践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最后是败诉方,他的申请是错误的,这时候,申请人应该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由此可见,申请财产保全一定要慎重考虑,妥善行事,否则,要为此付出代价。
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向哪个部门报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书面申请延长期限;申请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适当延长。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1)转让、出租财产的; (2)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 (3)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 (4)支出大额资金的; (5)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个部门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