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人员管理是个复杂的活儿。有时候会碰上这样的情况,招聘进来的员工,经过一段时间发现并不胜任岗位工作。于是企业就想做出一些调整或者解聘,但这时候就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聘用了不胜任工作的职工,要是最后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赔偿呢?这让不少企业管理者头疼,给多了自己成本增加,给少了又怕员工不依不饶找上门。下面就来仔细说说这事儿。
一、确认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标准
企业得先明确什么样算员工不胜任工作。一般来说,要依据客观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比如,销售岗位有明确的业绩指标,员工连续几个月都无法完成;或者技术岗位有特定的技能要求,员工经过多次培训仍达不到标准。像某公司规定销售人员每月需完成一定金额的订单,有个员工连续三个月只完成了目标的一半,这就可能被认定为不胜任工作。不过,企业得有清晰的考核制度和记录,不然很难证明员工确实不胜任。
二、对不胜任员工的处理流程
当发现员工不胜任工作后,不能直接就辞退。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要先给员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调整岗位也许能让员工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位置。比如一个文案编辑,写出来的文章质量总是不达标,企业可以先安排写作技巧培训,如果还是不行,就考虑调整到其他对文字能力要求不那么高的岗位。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要做好记录,包括培训的内容、时间,岗位调整的通知等。
三、赔偿的计算方式
如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员工还是不胜任工作,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那就要支付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赔偿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经济补偿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支付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转账,企业要保留好支付凭证。
企业在处理不胜任工作员工的赔偿问题时,要是没处理好,很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比如员工觉得赔偿不合理,就可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企业就需要面对更多的麻烦和成本。要是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心里没底,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妥善处理后续问题,让你在人员管理上少些烦恼,更好地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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