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涉及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等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就容易让双方陷入纠纷的泥潭。当协商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时,仲裁就成了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那针对建设工程问题,到底要怎样进行仲裁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确认仲裁协议
仲裁的启动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这个协议可以是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协议里要明确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等关键内容。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在工程价款结算上发生争议,提交当地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这就是一个有效的仲裁条款。要是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委就不会受理案件。
二、准备仲裁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同时,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像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以工程款纠纷为例,申请人要提供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条款,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凭证等,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三、提交仲裁申请
把准备好的仲裁申请材料提交给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不符合条件的,则会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
四、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有两种: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自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也可以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比如,双方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甲公司选定了A仲裁员,乙公司选定了B仲裁员,双方又共同选定C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五、开庭审理与裁决
仲裁一般会开庭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作出后,建设工程纠纷虽暂时有了结果,但后续也可能会有新的问题。比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怎么办,裁决生效后发现存在重大失误能否申请撤销,执行过程中遇到阻碍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都可能会让当事人再次陷入困境。此时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官方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不再迷茫,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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