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罚没款要税前扣除吗?
公司罚没款不可以税前扣除,因为罚没款不是企业正常经营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计算企业所得额时哪些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社会保险费
4、利息费用
5、借款费用。
6、汇兑损失
7、业务招待费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0、保险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前扣除的相关项目其实是很好理解的,财会人员要知道,只有企业正常的经营成本才能税前扣除的,比如给职工支付的工资福利,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都应当依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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