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指的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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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包括当下抚养方虐待孩子,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或是抚养方身患重病、传染病、或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其愿意跟另一方去生活,且对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法院会予以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指的是哪些

一、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二、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

协议变更: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在生活上,现在的抚养方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不能照顾孩子身心都健康成长,如抚养方沉迷赌博对孩子不管不顾、虐待孩子等。如果抚养方患了重病,经济能力不够抚养孩子,包括孩子的生活的教育都无法保证,那么也是变更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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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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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是指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指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证据?
证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是人民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在民事、经济诉讼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只有提出确实、充分的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方能打赢官司。因此,当事人必须树立很强的证据意识。
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
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当有数个证据材料时,就存在证明力强弱的问题。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强弱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有证据证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推定该主张成立;
(5)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认可或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6)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举不出相应证据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对该证据予以认定。
二、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下列证据加以证明:
(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应当从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何时发生或怎样发生以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
(2)当事人主张的程序上的事实,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3)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和民事权益争议的事实;
(4)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
(5)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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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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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买房收据怎么变更更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简单点说:找售楼或你的置业顾问,说出你的要求,表明你愿意承担费用的态度即可(当然可以讨价还价)。至于下来怎么办,你无须知道。千万别找借口、说故事,不仅没用而且让人烦。因为你不是退房,售楼部都视为你已获利。即便你真是转给自家人了,售楼部给你费神了、操作了,你也得付钱。所以这个理要明白,什么事都好办。复杂点说:
一、城中村等非网签类:到售楼部直接办理即可,或许可能不会产生费用,因为本身就是个不规范的事,所以很简单。
二、商品房类
1、预售期内的与售楼部提前沟通确认,由售楼部办理。流程:按揭的先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补齐贷款—银行出具还清确认书—退原业主合同—公示期—撤销备案号—网签新业主合同—收回原业主收据—开具新业主收据(收据额为原购房价款额)一次性付款的省去银行部分流程
2、已交房但未办理大证的等同前者,在签署新业主合同前,老业主的大修基金、物业等相关费用是否已结算完毕。
3、交房后大证已办理小证未办理的只要交完契税的,就视为二手房,新业主需要重新缴纳契税。这种状态可以直接在售楼部完成变更。(
2、3条款,新业主要是按揭的话,如售楼部基本已鸟兽散,就会比较麻烦。)备注:有些银行规定贷款一年内的,不能提前还款。以上办理时间没一定,有熟人有关系的,20天内可以办完(今年公示期必须15天,以前没有)。没熟人没关系的,得
2、3个月还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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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指定,变更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李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人,______市______研究所研究员,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被申请人:李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人,现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请求事项:
  因申请人的父亲李______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请求人民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设置监护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的父亲李______在中横遭迫害,被下放到______县农场劳动改造,在农场劳动受到严厉的人身管制,致使其精神受到极大伤害。______年李______返回______市后,成天沉默寡言,行为怪异,喜怒无常。经医院查证为精神分裂症,经过治疗,精神状态仍不稳定,但可以辩认自己部分行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的母亲因病去世,父亲李______经受不住丧偶的打击,开始完全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每天要把自己关在房里,不与任何人说话;要么整天在街上闲逛,拣很多废品放在房间里。经常痴痴呆呆,一个人自言自语,或是拿到什么摔什么。______年______月经______市人民医院检查确认:申请人之父李______为精神分裂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从阳台上向楼下扔花盆,误伤过路行人马______,现马___已向人民提起伤害赔偿诉讼,要求致害人李______赔偿其医药费及误工费。由于李______无法辩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故向人民申请认定李______无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指定监护人,代李______参加诉讼及日后照料其日常生活。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
  附:______市人民医院______年______月所作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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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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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和前夫离婚到时候,孩子被判给了我,现在我没有能力继续抚养了,想变更抚养权无力抚养怎么变更?
[律师回复]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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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指可变更合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②胁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的的误解。
⑤显失公平 更、可撤销合同。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一)可变更、撤销合同的类型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1、法律行为有效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成立时,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对民事行为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2、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1)撤销权的性质及归属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享有撤销权的人是被欺诈、被胁迫、被乘危的人,发生了重大误解的人,在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中是受损失的一方。
(2)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诉讼或仲裁之中,向人民或仲裁机构提出,由人民或仲裁机构在裁判中确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可以酌情予以撤销或变更。
(3)撤销权的消灭
①除斥期间经过。
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②撤销权人的放弃。
撤销权的放弃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地放弃。默示地放弃撤销权一般是明知有撤销权而要求对方履行或者主动向对方提出履行。
(4)撤销权消灭的后果
撤销权消灭后法律行为即确定有效。
(5)行使撤销权的后果
行使撤销权后,法律行为溯及自始无效,其后果完全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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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变更指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债的变更指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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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主体变更是什么
1、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2、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3、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例如,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赔偿损失债务,系当然发生,但可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额,亦可诉请裁判。
合同的变更须经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有两种,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裁决;二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裁决。
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除此而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77条、第78条)。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这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77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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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最能指证家庭暴力?
1、在对方使用暴力时,要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妇联机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的书面记录予以保存,可为以后作为证据使用。二 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该案案由、处理结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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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的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变更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一、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怎么办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或者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客观情况。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进行规定,人们有不同的认识,但一般包括下列两类:一类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各种水灾、火灾、地震、冰封等自然灾害;另一类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不测事件,如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发生是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的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当不可抗力使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全部义务或者部分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这是因为,合同成立后,如果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和无法控制的不测事件,使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时,当事人不按照合同原内容履行是可以原谅的,否则,若坚持原来合同的规定,不仅仍不能履行合同,而且将会损害当事人利益。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享有变更合同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不仅产生法定解除权问题,而且产生法定的变更权。所谓变更权,实际上是一种请求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条件时,请求变更合同的权利。在发生不可抗力阻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权请求变更合同。但是对此应作具体分析,毫无疑问,不可抗力可以产生变更的请求权,但此种权利主要是指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合同,如要求减少交货数量、降低价款,但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而仍需双方协商,否则必然会损害对方利益并造成一系列新的纠纷产生。在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主张变更的权利与单方面行使法定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可要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二、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可抗力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情势变化是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在客观情势变化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但履行明显不公平,即由于履行原合同规定明显对一方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此时应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例如,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根据国家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成立后,若遇到国家指令性计划或者国家订货任务调整,这就使得合同原内容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再继续履行或者没有意义或者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此时,如果不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则明显对当事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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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是指什么,合同的变更应符号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合同的变更是指什么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二、合同的变更应符号哪些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四)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抚养权的变更,想请问律师变更抚养权的有效证据是怎样的,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律师回复]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3、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4、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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