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住证明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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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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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肥居住证明要什么材料有: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房产证、购房合同、学校就读证明等,对于合肥居住证明的开具,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必须在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派出所受理并办理。
合肥居住证明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一、合肥居住证明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根据《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户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户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其他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连续就读的,提供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有关居住证明的具体办理情况就是以上这些, 需要明确的是,各地因政策依据的不同,在办理居住证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程序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在准备充分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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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合肥开居住证明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等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还有现在的居住地址,按照流程办理,同时也要提供稳定就业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办理所需要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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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现在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对象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居住证办理
(一)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办理。
(二)办理居住证,需提交下述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4、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5、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四)领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受理回执。扩展资料(法律依据节选)《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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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临湖社区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合肥临湖社区居住证明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等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还有现在的居住地址,同时也要提供稳定就业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办理所需要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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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合肥有套房产,想办居住证,须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规定是当事人如果拟在合肥居住6个月以上,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房产证,在合肥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到合肥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二条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第十九条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统一代为申领居住证。第二十条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近期1英寸免冠相片1张和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住所、职业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符合申领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一条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二十二条持本省其他行政区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到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以持原居住证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改签,居住时间自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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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如何开居住证明材料
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的时候需要的材料有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助手证明,本人近期的照片,婚育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这些有效材料,其实不同的人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都是有差异的,如果是大学生办理居住证,那可能还需要大学生本人提供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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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证明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对比: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村户口: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城市户口: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只能在有房子的情况下维护继续使用的权利,一旦房屋倒塌消失且不打算再盖新房,集体就有权收回该宅基地调整给其他村民。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农村户口: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城市户口:不能获得参加分红。
3、征地补偿农村户口: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北京郊区,补偿标准已经达到每亩地20万元。城市户口:不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因此不能获得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
4、买房农村户口: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但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不受法律保护。城市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比商品房最少便宜多每平方。
5、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农村户口: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城市户口:社会保险,除了医保要高些外,特别是养老金按户口返还的要高很多。
6、养老保险农村户口: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
7、教育农村户口: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城市户口:除了免除小孩借读费,最主要的是可以上个好学校;(外地学生的借读费小学、初中、高中,交多少都不一样,每学期都和学杂费一起交)。
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证明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对比: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村户口: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城市户口: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只能在有房子的情况下维护继续使用的权利,一旦房屋倒塌消失且不打算再盖新房,集体就有权收回该宅基地调整给其他村民。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农村户口: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城市户口:不能获得参加分红。
3、征地补偿农村户口: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北京郊区,补偿标准已经达到每亩地20万元。城市户口:不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因此不能获得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
4、买房农村户口: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但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不受法律保护。城市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比商品房最少便宜多每平方。
5、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农村户口: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城市户口:社会保险,除了医保要高些外,特别是养老金按户口返还的要高很多。
6、养老保险农村户口: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
7、教育农村户口: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城市户口:除了免除小孩借读费,最主要的是可以上个好学校;(外地学生的借读费小学、初中、高中,交多少都不一样,每学期都和学杂费一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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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居住证明材料?
先到派出所预约,领取相应的流动人口回执,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预约办证,之后就会对信息进行核实,通知正式办证,然后派出所受理办证,领取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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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内居住证明怎么办理?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在农村办理社区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
1、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2、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
3、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4、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以涟源市为例,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所需材料: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办理流程:
一、审批流程: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需协管员或本人填写《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派出所社区民警核实签字,填写《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审批表》并附申领材料装订成册,由派出所分管所领导审核批准后,录入居住证系统受理居住证,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批。
二、办理规范: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2、居住地证明材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需提交相应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2)居住在租赁房屋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出租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居住在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家中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可以证明系父母子女的证明文件,及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4、连续就读学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住宿的材料。
5、代为申领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扩展资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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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居住证明材料?
公民可以依据自己的户口,选择办理居住证明材料的方式,本地的农村户口,需要去村委会办理居住证明;本地的城市户口,需要去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要到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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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提供分居证明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就不会采纳该主张。在分居离婚案件中,怎么证明分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夫妻只有提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分居,才会承认有分居事实。如果夫妻只是声称已经分居,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就不会认定分居事实的存在。那怎么证明分居分居如何证明实践中,用来证明分居的证据主要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可以表现为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分房居住;也可以表现为,双方完全在不同的两个地点居住。对于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分床不分房,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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