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二、自诉案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重婚案;
3、遗弃案;
4、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侵占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四、侵占罪自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犯罪嫌疑人如果侵占的是国家或集体财产的话,就属于公诉案件。自诉案件中的原告方,起诉之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注意收集对方犯罪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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