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公医保交多少年可享受退休医保?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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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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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相关政策来看,各地的缴费年限可能会不一样,一般想要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条件,需要在退休前,不论男性或女性都需缴满医保25年,才可以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城镇职公医保交多少年可享受退休医保?

根据相关政策来看,各地的缴费年限可能会不一样,一般想要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条件,需要在退休前,不论男性或女性都需缴满医保25年,才可以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我国政府并没有对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进行统一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就可以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没有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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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一:适用人群不同;二:缴费方式不同;三:享受待遇不同;四:就医管理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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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何不同?
一:适用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二:缴费方式不同。三:享受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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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能共同享受吗?
[律师回复] 不能。
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都是社会保险,但面向的对象不同,依法当事人只可以参加其中的一项保险,享受其中一项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当前医疗保险保险一般还处于市级统筹,数据并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存在既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又参加了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但当事人住院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因为只有一份原始发票,并不能同时获得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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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吗
[律师回复] 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对比: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村户口: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城市户口: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只能在有房子的情况下维护继续使用的权利,一旦房屋倒塌消失且不打算再盖新房,集体就有权收回该宅基地调整给其他村民。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农村户口: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城市户口:不能获得参加分红。 3、征地补偿农村户口: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北京郊区,补偿标准已经达到每亩地20万元。城市户口:不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因此不能获得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 4、买房农村户口: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但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不受法律保护。城市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比商品房最少便宜多每平方。 5、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农村户口: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城市户口:社会保险,除了医保要高些外,特别是养老金按户口返还的要高很多。 6、养老保险农村户口: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 7、教育农村户口: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城市户口:除了免除小孩借读费,最主要的是可以上个好学校;(外地学生的借读费小学、初中、高中,交多少都不一样,每学期都和学杂费一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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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交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
尽管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但通常规定,大多数区域要求医保参保者在完成保险手续后的六个月后,保险权益才会正式启用。对于法定退休年龄的临近,女性需累积缴纳医疗保险费满20年,男性则需25年,其中包含视同缴费年限。若退休时未达此年限,必须一次性补缴,以确保终身享有医疗保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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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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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住院报销多少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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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残疾人享受城镇居民生活保障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第七条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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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城市怎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第七条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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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怎么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有以下两种方式:1、大部分的医院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就可以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2、第二种方式是非现场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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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城镇户口在农村能享受工亡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该项不区分当事人的户口性质:  
1、只与当事人就业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当事人本人的工资有关;  
2、该项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中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当事人可以参看该规定,还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残疾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第七条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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