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需要看案情,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样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就是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当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
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