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应该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但没有赃款赃物应当予以返还的具体规定。
财政部的规定明确了上缴国库的赃款赃物范围,只有属于受贿、行贿的财物才一律上缴国库。索贿案中的财物应不应当一律上缴国库,关键在于如何认识索贿案中被索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