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会先抓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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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会,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因此,刑事自诉案件在符合相应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是会进行逮捕的。对刑事自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才会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抓捕。
自诉案件会先抓人吗

不会,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因此,刑事自诉案件在符合相应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是会进行逮捕的。对刑事自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才会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抓捕。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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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责任就不在自诉人(自诉人不应再承担提供被告人下落的义务,案件不能审理,法院只能作出中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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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立案后,是先抓人还是先调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案立案后,是先抓人还是先调查问题解答如下, 传唤还是抓人要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在传唤的同时进行刑事拘留,只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的,可以逮捕。一般先行拘留,然后逮捕。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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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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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抓人吗
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因此,刑事自诉案件在符合相应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是会进行逮捕的。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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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故意或随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无论打人者是否赔偿,司法机关均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至于受害人的损失,即便司法机关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其赔偿受害人的民事责任不会因此而免除,受害人不必担心。
关于派出所说“私了”的问题,如果其意思为双方“私了”就不予处理打人者,实为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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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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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即便受害人伤情尚不够严重,但是如果受伤位置比较特殊,例如,在脸上留下难以祛除的瘢痕,受害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3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8条、9条、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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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抓人吗
在刑事自诉案件当中也是有可能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自诉案件是由人民法院审查批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证据,可能对证人进行报复,或者嫌疑人有企图自杀、逃跑等情节的,人民法院会作出批捕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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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罚金还是先没收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一、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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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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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也就是说,没收财产存在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没收部分财产,一种是没收全部财产,其中没收全部财产的,要适当预留一定数额的扶养费用。但是,刑法分则对具体罪名规定的没收财产刑并未指明是没收部分财产还是没收全部财产,更遑论没收财产的具体数额了,完全由审案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决,操作空间过大,导致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弹性较大。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及时出台规范没收财产刑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没收部分财产和没收全部财产的法定依据,在什么情况下没收部分财产,在什么情况下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没收部分财产的,要求在判决文书中写明具体的财产数额,对没收全部财产的,也要求在判决文书中列明被没收全部财产的详细清单,从而防止没收财产刑在司法实践中因过于随意而失去刑罚应有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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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先到公安那个部门报案?
自诉案件不用到公安机关报案,去报案的话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对自诉案件,受害人应当准备自诉状及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受害人开庭时间地点。如果证据不足,法院会驳回起诉要求当事人重新组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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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抽奖中了十万块钱,要我先打钱过去不然就要派出所抓捕我,是真的吗
[律师回复] 【百度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所有中奖信息均为低级骗局!无论您是手机收到的短信,还是收到的邮件、信函、接到的电话、捡到的中奖刮刮卡、或者是网页、微信、微博、游戏、QQ窗口等弹出的各种中奖信息均为典型的低级骗局,无一为真,请勿相信!这些骗局已经肆虐多年,骗子冒称各种著名网站以及当前最流行的电视节目、以周年庆、场外抽奖、抽取幸运观众、创业基金等名义用异地的手机号码每天群发数万条诈骗短信,专门诈骗那些涉世不深、没有看过新闻报道和不明真相的年轻甚至未成年网友。请收到此类信息一删了之,不要在虚假的中奖网站上填写任何资料,以免泄露个人信息,一旦填写了个人资料,骗子就会利用你的个人资料强迫你各种费用等等,否则,骗子会以你违约、扰乱中奖活动为名威胁要到你,要求你赔偿数万元违约金,甚至恐吓要拘留你等等,骗子还会变着花招冒充或律师对你不间断地威胁,催促你交纳费用等等。本联盟特别提醒:这是一种十分低级而万分荒诞的骗局,骗子以上你违约,更是荒谬至极的低级手段,请永远记住,所有要求先购买保险、交纳各种所得税、手续费、保证金、公证费等等的中奖活动都是绝对的骗局!一切都是骗子骗钱的低级伎俩,和骗子不存在任何违约一说,也不可能有被或者赔偿的任何可能,无需任何担心,只要不相信、不理会、不汇款、不转账就永远不会被骗,如遇有骗子反复骚扰或者已经遭受经济损失的,请立即选择在当地拨打110报警!————————————————————————————————————————有志于反诈骗的知识豪杰,快来加入【反诈骗联盟团队】吧,请点击下方的【反诈骗联盟】申请加入,一起答疑助人,让天下无骗,没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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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先仲裁还是先诉讼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是先仲裁还是先诉讼
1、劳动争议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后进行民事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劳动仲裁是到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先向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讼: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然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权:比如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律师回复] 对于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
(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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