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是同一时间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9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不一定。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不一定是同一时间,一般是以招标的日期为准,一般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都是精确到几时几分的,但不同的情况还要作不同的处理,在招标的时候公司就要看清楚时间,避勉错过了时间给自己带来损失。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是同一时间吗

不一定。

从字面上看,两者是两个不同活动的时间安排。前者是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时间;后者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时间。

程序上是先有截止日期(时间)后有开标时间,先投标后开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947字,预估阅读时间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是同一时间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都是同一时间吗
不一定。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不一定是同一时间,一般是以招标的日期为准,一般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都是精确到几时几分的,但不同的情况还要作不同的处理,在招标的时候公司就要看清楚时间,避勉错过了时间给自己带来损失。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
关于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的具体详细日期,要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根据《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农民的房屋和宅基地都可以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书》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交通事故截止判多少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江西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赔偿标准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19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60元年。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0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85元年。
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仅限于伤残)。
(1)医疗费(住院期间费用):
(2)后期治疗费(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发生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
(4)误工费:本人月工资30天×全休时间或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定残后护理费(指存在护理依赖的情形)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最长20年×(护理依赖系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地区100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10-30元(南昌地区2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8)交通费、住宿费、施救费(以发票为准):
(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他财物损失费(以保险公司定损或物价局评估为准):
(10)鉴定费(指司法鉴定费,该笔费用由肇事方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
(11)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截肢需要做残疾辅助器具鉴定):
(12)精神抚慰金:(一个等级3000,最高不超过50000)。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规定投标有效期为60天,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可以比60天多,不可以少于60天。这个60天是从开标时间(也就是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在投标有效期时间段之外,投标人不受投标文件内容的约束。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请问快手申报税截止到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那么离婚抚养费截止到什么时候呢其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右腿完全截止属于几级残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右腿完全截止属于几级残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劳动者在工地摔伤医生说下半身不完全瘫痪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是同一时间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