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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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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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可以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是什么

1、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

申请仲裁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在职期间随时可以申请,辞职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其它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都为一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例如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支付工资的凭证如工资条、工资卡,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工作证、服务证、同事证言、与单位负责人的聊天记录、聘用解雇电子邮件往来等等,都可以考虑作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请书内容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的事项、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2)证据材料及其清单。证据材料清单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领取的,可按要求进行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明。记得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要从单位手中拿到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等网站可以查询到工商局登记的工商信息,找到后打印下来即可。

4、申请步骤

收集证据——准备申请书——找对劳动仲裁委地——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要离职才能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在在职期间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在申请形式上要采取书面形式,按规定式样提交申请书,并且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此外,也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自已选择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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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和就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
此项条件是为了说明劳动者在领取失业金之前有较为稳定的职业和稳固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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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因为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导致没了收入。其中这种情况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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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后,失业者需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备案,递交离职证明、缴费凭证、身份资料等资料,同时为了避免失业者坐享其成和促进再就业,所以要有求职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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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属于公司招过来的人,但是并没有与这个公司签合同,然后被下分到地级市工作一年,在2019年4月份的时候因为要交社保,其他四险没给交,就签订了一份与这个地级市工作的合同,与总公司名字不一样,其中我还是受总公司那边管理,工资也是总公司那边发,钉钉签到也是受总公司管理,可是在这工作一年后,地级市领导给我说让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然后我就当被辞退了,可是因为是公司招过来的人,我这边并没有接到正式被辞退的书面通知,怕回头不去上班算我旷工,然后就给总公司说了我被辞退的事,接下来就是公司给我安排别的岗位,这个岗位就是变相让我辞职的安排,我该如何仲裁或者我该仲裁哪个主体?还有就是总公司现在都发让我调岗的文件,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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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的职责有哪些 1、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2、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年度和财务报告; 3、决定仲裁员的聘任、解除和除名; 4、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决定主任的回避; 5、负责修改仲裁委员会章程;负责执行仲裁法、仲裁规则。 设立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4、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的职责有哪些 1、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2、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年度和财务报告; 3、决定仲裁员的聘任、解除和除名; 4、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决定主任的回避; 5、负责修改仲裁委员会章程;负责执行仲裁法、仲裁规则。 设立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4、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仲裁委员会主任的职能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的职责有哪些 1、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2、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年度和财务报告; 3、决定仲裁员的聘任、解除和除名; 4、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决定主任的回避; 5、负责修改仲裁委员会章程;负责执行仲裁法、仲裁规则。 设立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附注:办理设立登记。 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提供必要的经费证明; (5)提供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提供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 (7)提供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4、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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