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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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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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定金纠纷。2、一房二卖纠纷。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4、房屋质量纠纷。5、中介费纠纷。6、房屋广告虚假纠纷。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8、小产权房买卖纠纷。9、房屋配套设施无法及时使用纠纷。10、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1、定金纠纷

2、一房二卖纠纷

3、二手房买卖承租人纠纷。

4、房屋质量纠纷

5、中介费纠纷。

6、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8、小产权房买卖纠纷。

9、房屋配套设施无法及时使用纠纷。

10、房产买卖户口迁出纠纷。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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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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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商品房预售纠纷;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私有房屋和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出售纠纷。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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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中房屋能买卖吗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买卖纠纷起诉中房屋能买卖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向来解决,在过程中,房屋能买卖吗?
答案是否定的。
在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中,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
在房屋买卖纠纷中,房屋属于可被财产保全的范围,会限制当事人对其进行处置,所以在房屋买卖诉讼中房屋不能被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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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营业税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营业税是指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百分之五点五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房产营业税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1、购入住房2年内售出:税额售价×税率(5)
2、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后售出:税额(售价-买入价)×税率(5)
3、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时售出:免征营业税
实例:二手房屋一套购入50万,卖出55万
购入支付费用:契税(评估价的1.5)印花税(合同价的0.05)过户登记费(50元)查档费(50元)贴花费(5元)中介费2左右不用做按揭的话17855元
转让成本(6.1之后):缴纳营业税(55万元×527500元)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万分之五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基本没有落实这项政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28000元
净利润:收入(55万-50万5万)-付出(178552800045855元)4145元
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近,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营业税政策做出调整,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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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找谁
如果遇到房产交易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解。2.向消保组织求助,让他们帮忙调解。3.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4.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行,就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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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物权法纠纷还是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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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费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纠纷委托律师处理,根据房屋纠纷的具体类型和案情的不同,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该类案件的律师收费,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收取。若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即等待案件胜诉后,并执行完毕后,再支付律师费,这种情况下,收费比例较高。
律师的收费方式,通常有三种,一是按件收取,二是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三是风险代理。就房屋买卖而言,它的律师收费一般是按争议标的额来收取的。各省都有一个政府指导价,各有所差异。以四川省为例: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 6%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
5.5%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 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 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 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仲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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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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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如何处理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
[律师回复]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如果无效应该怎么赔偿rr关键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效赔偿rr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郊区正逐步纳入城市化的进程。在这种城市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土地、房屋的增值成为客观现实。在巨大的拆迁利益下,多年前私下流行的农村房屋买卖突起波澜,买卖双方纠葛不断。出卖人看到房屋增值及房屋拆迁后带来的巨大利益,于是反悔,向人民,要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归还房屋。那么,对于该类纠纷该如何处理。A律师根据多年以来处理的农村房屋买卖案件r,现总结如下。r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r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r(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r(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r(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r(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r
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r
(1)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农村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r
(2)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r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r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无效后果的处理上,要全面考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此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当予以妥善安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r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r
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r
3、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r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对于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根据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予以处理。rr律师建议:rr由于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目前国家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村房屋的买卖一般原则是按无效处理。所以,在购买农村房屋时,一定要谨慎。要考虑到如果无效后,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确实要买,需要指定一份详细的协议,将房屋今后如果拆迁或者出卖人反悔,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约定具体明确。同时,如果购买后,房子翻建、装修,一定要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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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买卖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交易纠纷可通过合同条款解决,或协商达成协议。合同通常规定诉讼或仲裁途径。民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涉及财产和人身关系;仲裁则需双方自愿并有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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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能怎么举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到房屋所在地。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交费后持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
立案后,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
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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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要如何起诉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买卖纠纷要如何起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应该如何
第一步: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应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向提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事先约定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或发生纠纷后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的协议。
第二步:到房屋所在地。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到农业银行交费,交费后持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在之前,原告为了执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第三步:立案后,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步:准备证据并注意的证据规则的规定。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第五步: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步:开庭审理。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审理的顺序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询问是否回避,然后开始审理。首先原告陈述事实,然后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然后休庭,一般不当庭宣判,等判决书做出来后通知当事人取判决,一般不宣读判决书,签字后自己看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目前一般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三个月内结案。三个月不能审结的,转为普通程序。
第七步:二审审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同时交纳上诉费,并通过原审提出。原审收到上诉状后将上诉状交给被上诉方,被上诉方提交答辩状,一审将答辩状再转交上诉方,然后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移送
第二审。第二审只对上诉人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现在的二审案件一般不开庭审理,一般通知说“谈话”,只针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争议的则不再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做出终审裁定。
第八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
第九步: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执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由原
第一审人民执行。执行案件,简单案件3个月内执结;普通案件6个月内执结;重大疑难案件1年内执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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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纠纷处理遵循和解、协商、仲裁及诉讼路径。双方首先应平等协商,私下和解;协商不成,可求助于公正的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会给出裁决;如仲裁仍无法解决,最后可通过法院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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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上哪里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到房屋所在地。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交费后持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
立案后,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
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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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纠纷可以买卖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我们平时所讲的小产权房其实就是无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两证,没有进行土地的登记也没有进行房屋的登记。
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的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买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买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卖家或买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而卖家一般是不办过户手续。卖家不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同时为避免卖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3、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 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定金应当签订定金合同,如果买家付了定金后,只是由中介公司或卖家出具了一个“收条”,上面写了“定金”两个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定金合同,那这个定金的性质是无法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买家不想购买房屋,定金应当返还。
4、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
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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