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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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务、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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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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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会构成罪,但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罪。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刑法对于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并且完成“行为”,并不构成罪。
2、除上述问题以外,不能认定罪的情形还包括:
(1)有些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主动要求或在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罪。
(2)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的,不能认定为罪。
(3)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也不能认定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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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强奸罪要哪些条件?
构成强奸罪需要满足四个要件:第一个要件是客体方面,即行为人侵害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第二个方面是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使用暴力等手段,强迫妇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第三个方面是主体要件,须为已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第四个方面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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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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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上述问题以外,不能认定罪的情形还包括:
(1)有些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主动要求或在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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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才算构成罪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主体方面: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特殊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其他妇女的,妇女也可能成为罪的共犯。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即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具有侵犯妇女性权利的主观故意。 3、客体方面: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权利。犯罪对象是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等情形。符合以上构成要件,即构成罪。 二、未遂怎么判刑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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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强奸罪要哪些条件
强奸罪是犯罪行为,违背法律。 强奸罪成立通常需满足:行为人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 此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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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回复] 对于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婚内肯定是违法行为,至于是否构成罪,法理上和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争议。对婚内有不同观点的原因是,婚姻是否必然导致性行为 如果婚姻是发生性关系的必然原因,那么婚内强制发生性关系就不可能成立罪,否则,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死板理解,不区分情况套用罪,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由于婚姻的形态、内容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而不断变化,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会阶层对婚姻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对婚姻的认识应当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且形态不一的社会现象。目前,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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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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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回复] 对于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婚内肯定是违法行为,至于是否构成罪,法理上和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争议。对婚内有不同观点的原因是,婚姻是否必然导致性行为 如果婚姻是发生性关系的必然原因,那么婚内强制发生性关系就不可能成立罪,否则,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死板理解,不区分情况套用罪,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由于婚姻的形态、内容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而不断变化,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会阶层对婚姻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对婚姻的认识应当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且形态不一的社会现象。目前,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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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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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哪些属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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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强奸男人构成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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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刑法对于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并且完成“行为”,并不构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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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些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主动要求或在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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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杀人,强奸等构成什么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此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和罪,两个罪名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实行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1、关于数罪并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关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关于绑架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由此可见,绑架后性侵被害人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和罪这两个罪名,此时应依法予以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被害人未满14周岁则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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