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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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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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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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从《劳动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知道,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三大类,即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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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针对劳动仲裁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仲裁的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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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仲裁适用范围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仲裁的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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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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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在以前上班的公司工作了有五年了,因为我们劳动合同上明文写着工资底薪5000多加上各种补贴算下来一个月的工资应该是7000多,还有年终会有年终奖30000,可是今年过年公司只给我发放10000的年终奖,因此工资发放的问题产生了分歧,劳动仲裁缺席裁决的意思,仲裁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投资、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的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由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这在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见之较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仲裁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由国家另行规定,也就是说解决这类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只能另作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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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是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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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堂妹现在和公司有了一些经济上面的纠纷,想要去申请经济仲裁,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第
二,仲裁事项涉及的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   第
三,仲裁的范围限定为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因此,仲裁法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中规定了确定仲裁范围的标准:   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继承这些具有人身权内容的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仲裁法规定可以仲裁的合同等纠纷,不仅限于经济合同纠纷,还包括技术合同、著作权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房地产合同以及涉外经济合同和海事、海商中的合同纠纷,现分述如下:   
(1)经济合同纠纷有:销售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技术合同纠纷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3)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4)著作权合同纠纷有: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创作合同、出版合同纠纷等。   
(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   
(6)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有:买卖合同、委托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等。   
(7)海事、海商中的合同纠纷。   仲裁法所说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指的是侵权纠纷。其中主要有房地产侵权纠纷,囚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证券交易纠纷和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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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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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具体来说是什么?我的一个亲戚最近准备要申请经济仲裁,适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具体来说是什么的问题,解释如下:
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仲裁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民事经济纠纷。
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仲裁法》的这一规定,其内涵可简要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提交仲裁的纠纷限于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主要有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商、海事中的合同纠纷及其它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纠纷等。
(三)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一定程度上也涉及财产权益,但这类纠纷往往是与当事人自己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密切联系。
(四)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行政争议也叫做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发的争议。这类争议只能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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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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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律师回复] 对于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常是指因侵权而产生的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说,可以根据仲裁法仲裁的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性,如果当事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非平等性关系,则该争议不能申请仲裁。
2.仲裁事项具有可处分性,也就是说,当事人只有对具有可处分性的事项,才能通过签订仲裁协议的形式将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争议内容具有财产性,即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的事项一定是基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产生的争议。
(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为基础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对其争议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才能解决,因此,这类纠纷不得仲裁。
2.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这里主要涉及国家各类不同机关之间权力的划分,其中,是国家专门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构,对于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不得协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3.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适用仲裁法。此外,从我国关于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看,这两类纠纷案件应当仲裁,而且,仲裁是提起相应民事诉讼的前置性程序,即只有经过仲裁解决,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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