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借条没写人民币有效吗?
1、借条没标明人民币并不会导致借条无效,可以默认为人民币,若对方否认,则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借条上要写上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和还款的日期,落款要写借款人的姓名和借款日期。这样可以免除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助于出借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国内,借条上如果未标明币种就会默认为人民币,如果借出的是美元而且未标明币种,那还款时就可能会收到人民币。
2、根据《民法典》(.01.01生效)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借条必须要写上借款的金额,才能确定此借条是属于有效的;如果上面没有写人民币的话,那么一般都是会默认为人民币,对于债务人就必须要规定的时间之内偿还清所有的借款,如果没有及时还款的话,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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