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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
4、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
5、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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