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养老保险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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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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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原公司破产倒闭以后,需要将个人社保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因为个人社保是可以累积缴费年限的,所以说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当事人有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就可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费就行。
公司破产养老保险怎么办

公司破产倒闭以后,需要将个人社保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因为个人社保是可以累积缴费年限的,所以说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当事人有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就可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费就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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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有哪些风险,破产清算有哪些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难题,当困难迎刃而解时,公司得以继续生存,但当困难无法克服时,公司可能要选择申请破产。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企业都面临着法律风险。那么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一方面是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另一方面是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将可能构成虚假破产罪。前两种罪对直接责任人均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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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破产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九十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选择的一些国内保险公司,比如中国太平、平安、中国人寿都是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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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首先你的保单肯定是有效的。
其次,你是第二能优先赔偿的。不过,如果破产得太厉害,你得到的赔付金额可能会缩水一点。
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破产清算有哪些风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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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的破产风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难题,当困难迎刃而解时,公司得以继续生存,但当困难无法克服时,公司可能要选择申请破产。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企业都面临着法律风险。那么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一方面是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另一方面是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将可能构成虚假破产罪。前两种罪对直接责任人均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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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故单独破碎险不赔,玻璃单独破碎险如何理赔
[律师回复] 一、哪些事故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赔 (一)玻璃贴膜损失汽车玻璃贴膜已经成为当前人们的一种时尚和习惯,而且某些高档贴膜还是价格不菲。汽车玻璃破碎更换后,贴膜也必须相应更换,无法重复使用,但是由于玻璃单独破碎险承保的是玻璃本身,保险公司对贴膜损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二)天窗玻璃损失而今一些中高档轿车都装有天窗,但天窗玻璃的损坏,却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因为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规定,承保的玻璃范围只包括前后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 (三)标识损失汽车前风挡玻璃右上角会贴有诸如交强险标、年检标、环保标等标识,这些标识一般都是一次性粘贴使用,前风挡破碎更换时无法取下来重复使用。这些标识本身虽然价值很小。但是补办这些标识会产生一些时间成本和费用损失,这部分损失也是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的。 (四)进口玻璃按国产承保其中的差价损失一些原装进口汽车或部分国产中高档汽车,都是使用的进口玻璃,在承保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注明按进口玻璃承保还是按国产玻璃承保,这其中的费率是有区别的。如果本身是进口玻璃而按照国产玻璃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会依据国产玻璃价格赔偿,对于与进口玻璃之间产生的差价损失不负责赔偿。 (五)附加设备的损失有些车主由于某种需要,在汽车玻璃上安装了一些电子设备,例如卫星导航仪等。汽车玻璃遭受严重撞击损坏时,这些设备往往也会相应受损。由于属于新增设备,因此也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 (六)修理过程中的玻璃破碎损失对于在安装、修理汽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破碎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明确规定,安装、修理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属于除外责任。 二、玻璃单独破碎险如何理赔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就如同为爱车的“脸面”买了一份保险,非常重要,故玻璃单独破碎险在附加险中也是一个极为常用的险种。不少车主习惯性地认为玻璃单独破碎属于车辆损失险范围,其实,如果没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是不能获得赔偿的。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的是:所谓玻璃单独破碎险,即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单独破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车主在与保险公司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风挡玻璃或国产风挡玻璃选择投保,保险公司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保险条款方面,尽管全国各大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有所不同,但玻璃单独破碎险都被涵盖其中,只是有的保险公司将其作为主险的部分内容出售,而有些保险公司则将其作为附加险种出售,需车主选择购买。在某些地区的某些保险公司,玻璃单独破碎险甚至仅是单独为前后挡风玻璃设计的前后挡风玻璃单独爆裂险。这就需要车主特别留意保险业务员提供的险种方案中是否已包含玻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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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故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赔,玻璃单独破碎险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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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事故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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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窗玻璃损失而今一些中高档轿车都装有天窗,但天窗玻璃的损坏,却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因为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规定,承保的玻璃范围只包括前后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
(三)标识损失汽车前风挡玻璃右上角会贴有诸如交强险标、年检标、环保标等标识,这些标识一般都是一次性粘贴使用,前风挡破碎更换时无法取下来重复使用。这些标识本身虽然价值很小。但是补办这些标识会产生一些时间成本和费用损失,这部分损失也是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的。
(四)进口玻璃按国产承保其中的差价损失一些原装进口汽车或部分国产中高档汽车,都是使用的进口玻璃,在承保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注明按进口玻璃承保还是按国产玻璃承保,这其中的费率是有区别的。如果本身是进口玻璃而按照国产玻璃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会依据国产玻璃价格赔偿,对于与进口玻璃之间产生的差价损失不负责赔偿。
(五)附加设备的损失有些车主由于某种需要,在汽车玻璃上安装了一些电子设备,例如卫星导航仪等。汽车玻璃遭受严重撞击损坏时,这些设备往往也会相应受损。由于属于新增设备,因此也不在玻璃单独破碎险赔偿范围内。
(六)修理过程中的玻璃破碎损失对于在安装、修理汽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破碎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明确规定,安装、修理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属于除外责任。
二、玻璃单独破碎险如何理赔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就如同为爱车的“脸面”买了一份保险,非常重要,故玻璃单独破碎险在附加险中也是一个极为常用的险种。不少车主习惯性地认为玻璃单独破碎属于车辆损失险范围,其实,如果没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是不能获得赔偿的。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的是:所谓玻璃单独破碎险,即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单独破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车主在与保险公司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风挡玻璃或国产风挡玻璃选择投保,保险公司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保险条款方面,尽管全国各大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有所不同,但玻璃单独破碎险都被涵盖其中,只是有的保险公司将其作为主险的部分内容出售,而有些保险公司则将其作为附加险种出售,需车主选择购买。在某些地区的某些保险公司,玻璃单独破碎险甚至仅是单独为前后挡风玻璃设计的前后挡风玻璃单独爆裂险。这就需要车主特别留意保险业务员提供的险种方案中是否已包含玻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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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破产的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保险公司破产的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破产开始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有关当事人申请开始。保险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接管组等都有权向申请保险公司破产。国外有些国家保险立法规定,可以直接宣布保险公司破产,但是我国《保险法》对此有不同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必须事先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然后人民才能宣告保险公司破产。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必须提交有关材料,说明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破产案件一般由保险公司所在地审理。[3]
关于破产宣告程序。受理破产申请后,经过审理确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依法宣告保险公司破产:一是申请人确实具有破产申请权;二是保险公司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三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不能依法达成和解。有些国家破产立法和观点认为,虽然没有破产申请,但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现债务人不能履行偿债义务的,也可宣告保险公司破产,这就是享有的依职权宣告破产。而在我国,破产法并没有赋予依职权宣告破产的权力,尤其对保险公司而言,基于保险业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巨大影响,即使保险公司达到破产条件,如果无人申请保险公司破产,或者虽有人申请保险公司破产,但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不同意破产的,仍然不能宣告保险公司破产。
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程序。宣告保险公司破产后应发布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宣告的主要内容;由选任的破产管理人姓名、住址;申报债权的时期;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等。过期不申报债权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所申报的债权被确认为破产债权后,有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关于终结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能清偿的债务宣告豁免,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破产程序终结。
保险公司破产的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破产开始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有关当事人申请开始。保险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接管组等都有权向申请保险公司破产。国外有些国家保险立法规定,可以直接宣布保险公司破产,但是我国《保险法》对此有不同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必须事先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然后人民才能宣告保险公司破产。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必须提交有关材料,说明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破产案件一般由保险公司所在地审理。[3]
关于破产宣告程序。受理破产申请后,经过审理确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依法宣告保险公司破产:一是申请人确实具有破产申请权;二是保险公司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三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不能依法达成和解。有些国家破产立法和观点认为,虽然没有破产申请,但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现债务人不能履行偿债义务的,也可宣告保险公司破产,这就是享有的依职权宣告破产。而在我国,破产法并没有赋予依职权宣告破产的权力,尤其对保险公司而言,基于保险业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巨大影响,即使保险公司达到破产条件,如果无人申请保险公司破产,或者虽有人申请保险公司破产,但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不同意破产的,仍然不能宣告保险公司破产。
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程序。宣告保险公司破产后应发布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宣告的主要内容;由选任的破产管理人姓名、住址;申报债权的时期;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等。过期不申报债权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所申报的债权被确认为破产债权后,有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关于终结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能清偿的债务宣告豁免,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破产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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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险公司破产的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破产开始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有关当事人申请开始。保险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接管组等都有权向申请保险公司破产。国外有些国家保险立法规定,可以直接宣布保险公司破产,但是我国《保险法》对此有不同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必须事先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然后人民才能宣告保险公司破产。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必须提交有关材料,说明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破产案件一般由保险公司所在地审理。[3]
关于破产宣告程序。受理破产申请后,经过审理确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依法宣告保险公司破产:一是申请人确实具有破产申请权;二是保险公司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三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不能依法达成和解。有些国家破产立法和观点认为,虽然没有破产申请,但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现债务人不能履行偿债义务的,也可宣告保险公司破产,这就是享有的依职权宣告破产。而在我国,破产法并没有赋予依职权宣告破产的权力,尤其对保险公司而言,基于保险业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巨大影响,即使保险公司达到破产条件,如果无人申请保险公司破产,或者虽有人申请保险公司破产,但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不同意破产的,仍然不能宣告保险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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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执业保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
第二十四条
第四款规定个人担任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因此成为强制性保险,如何构建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受到行业关注。  
一、各方主体  毫无疑问,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从事破产管理人职业的机构或个人。保险人则是具有开展责任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该责任保险的受益人是因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过错遭受侵害的人,范围则相当广泛:包括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破产企业的股东、高管、职工、拥有财产或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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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将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归为共益债务,那么转移(追偿、保险)该项债务的对价——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保费,自然也应归为共益债务。  
二、责任范围  

一,关于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否涵盖破产管理人的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而使债务人面临的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虽然破产管理人是企业在特殊时期依特殊方式产生的管理人员,但其与债务人企业的关系应当准用雇员与雇主的关系。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是雇主责任,依法应由破产企业承担。事实上,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将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归为共益债务,也间接肯定了上述观点。因此,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破产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破产管理人追偿。故而破产管理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而使债务人面临的赔偿责任,可直接规定为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由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直接予以赔付。对因破产管理人一般过失或无过失的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而使债务人面临的赔偿责任,不属于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此项赔偿责任应当依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归为共益债务,由破产企业财产赔付。  

二,关于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是否涵盖合同责任。通常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需订立合同的,都会以人的名义为之。由此产生的合同责任都由破产债务人承担。在破产管理人需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特殊情况下,例如订购机票、车船票等,产生的合同责任可以直接归为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加之一般职业责任保险都会规定免赔额条款,以此求取保险金也不现实。因此,一般情况下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责任鲜见合同责任。当然,凡事没有绝对。特殊情况下,破产管理人为执行管理人职务而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产生的合同责任也应当归为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责任,由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予以保障。  
三、责任的认定方式  认定执业责任最明了的方式,莫过于由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行为的受害人,依法提讼,并经生效判决确认;其次,是受害人与破产管理人在损害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或依据合同仲裁条款申请仲裁,由生效仲裁裁决确认;还可以由破产管理人与受害人协商,达成确定赔偿责任的协议确认。  依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确认执业责任的方式优点是足够权威,便于保险人确定赔偿数额,而弊端在于过程较长且产生额外的诉讼或仲裁费用。这类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出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属于执业责任保险的理赔范围,从而增加了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依协议而确认执业责任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且几乎没有什么费用。缺点在于保险人难以确定执业责任的合理范围,难以确定赔偿额是否合理。  无论由以上三种方式中哪一种认定执业责任,都必须经保险人参与并同意,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这样是为了防止破产管理人与受害人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  
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在一般的财产保险立法中,都设立有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制度。它是指因
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依其性质,在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赔付保险金给受益人后,并不能取得其对被保险人为责任人的赔偿权利。该险种设立的目的就是要将本应属于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根据保险合同转移给保险人。若保险人获得受益人代位权求偿于被保险人,则责任保险的根本目的就会落空。  但是,在将破产管理人的恶意执业行为纳入保险范围的执业责任保险中,则应设有保险人对恶意被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保险人在向受害人赔付保险金后,取代受害人的地位向具有恶意执业行为的破产管理人请求赔偿。这样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在实现责任保险补偿功能的同时,不失去对恶意责任者的惩罚功能。
买了保险保险公司破产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了保险保险公司破产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
十九、九十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选择的一些国内保险公司,比如中国太平、平安、中国人寿都是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首先你的保单肯定是有效的。
其次,你是第二能优先赔偿的。不过,如果破产得太厉害,你得到的赔付金额可能会缩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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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公司交多少钱
养老保险公司一般是缴19%,个人缴8%。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两个条件:必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及其以上。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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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保险保险公司破产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买了保险保险公司破产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买了保险保险公司破产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
十九、九十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选择的一些国内保险公司,比如中国太平、平安、中国人寿都是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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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保险破产清算有什么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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