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以户籍地赔偿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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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以户籍地赔偿是不合法的,一般都是会按受诉地法院来进行计算,但如果受害者所在地的收入标准要高于受诉地的话,那么一般都是会按户口所在地进行赔偿,这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以户籍地赔偿合法吗?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户籍地赔偿合法吗?

不合法,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地法院计算,而受诉地是事故发生地,当受害人户口所在地收入标准高于受诉地的,按高的计算。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伤残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规定了一个应当赔偿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原则,没有规定具体计算的办法。

国务院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即“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赔偿金都会结合受害方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而且一般赔偿的金额都会按最高的标准来进行支付,不管是受诉地还是户口所在地,只要哪一方标准高就会按哪一方的标准来合理的计算,其目的性就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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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户籍地赔偿合法吗?
残疾赔偿金按户籍地赔偿是不合法的,应当按照事故发生地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这点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如果户籍地的残疾赔偿金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的,则应当以高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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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C1×(Ih+∑Ia,)(∑Ia,≤10%,=1,2,3……,多处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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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通俗的算法: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
1、第25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拓展资料: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1) 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2)被扶养人在18-60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3)被扶养人在60-74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参考资料:伤残赔偿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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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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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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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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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在当地可以在当地办残疾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户籍不在当地可以在当地办残疾证吗?问题解答如下,   
1、不可以:应该在户口迁入地的县级残联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2、并且需要符合户口迁入地的申请领取残疾人证的相关条件(需要有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鉴定报告),申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
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
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证(件)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理)证(件)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理)证(件)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
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理)证(件)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6、发放、备案:县级残联发放市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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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社会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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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残疾赔偿金怎么申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残疾赔偿金申请条件的残疾人,通过提供法定有效证据证明可以依法申请残疾赔偿金,首先需要经过申请和初审认定,公示后没有异议的进行金额发放,给予发放残疾赔偿金的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复核确认,不复核或者复核不合格的赔偿金予以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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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残疾证由国家残联给予残疾人的证件,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于1995年统一制发,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残疾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月销售额达不到5000元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免征增值税。
3.残疾孩子上学政府将负责;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收费公厕。
4.国家机关考录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招聘职员,同等考录或者招聘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残疾人。
5.对依靠残疾人职工或者其配偶一人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的,用人单位非单位撤销、解散、停产、破产,不得安排残疾人职工或者其配偶下岗。
6.还有免费乘坐公交,购票有优惠通道等。
7.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电视专用线、管道煤气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安装单位凭其出具的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减免50%的安装费、管道煤气开户费等。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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