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丢了证人证明抵偿过了借条法院如何判?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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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条丢了证人证明抵偿过了借条法院会如何判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这笔借条是没有偿还的,那么对于自己的胜诉权利就会很小,没有借条就一定要找到其它的间接证据来证明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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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丢了证人证明抵偿过了借条法院如何判?

法院会如何判就要结合最终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处理;同时就需要有其他的证据了,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电话录音等。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借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丢失对于自己的权益已很难受到保护了,如果存在双方的证人已证明抵偿过了借条,那么对于自己来说就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对方说谎,而且还有其它的间接证据证明双方是存在债务的关系,不然法院是不会判决自己胜诉的,所以,借条一定要保管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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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也很难胜诉。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二、发放贷款接收借据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1、如果借款人是已婚,最好要求其配偶作为共同的借款人签字,目前一方签字借款、配偶另一方不认可的诉讼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判例结果,导致没有配偶另一方签字的借据有可能出现不能要求夫妻共同偿还的法律风险。
2、债权人要求百分之百的回款把握,世界上的信誉度或者还款能力没有百分之百,除非债权人提前把这个百分之百的东西掌握在自己手里,即要求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提供有效的财产担保,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担保物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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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留以下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借款人的身份证、借款人的结婚证、担保人的身份证、担保物的财产权证、属于借款人的非担保物财产的登记权证,作为日后出现诉讼纠纷的线索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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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叔叔贷款了,借了很多钱也签订合同的,想知道无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怎么写明的呢?谢谢!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年零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 款 金 额
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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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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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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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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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年 月底前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扫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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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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