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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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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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一、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5、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法律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应当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指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还是在不同单位也连续计算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表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无论是不是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其都应当享受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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