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司监事会职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监事会的职责都是:1、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和高管,提出罢免建议;3、及时纠正董事和高管的不当行为;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向股东会提议案;6、代表公司向董事、高管提起诉讼。此外,如果章程还有对监事会的职责的规定,则按照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新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有进行会议的时间,以及会议的地点和性质,同时具体说明本次会议股东的到场情况和需要进行商讨事项的内容,然后宣布会议所通过的相关决议。
二、一般什么情况下设监事会?
《公司法》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又根据同法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如果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这种情况就必须成立监事会。
以上就是对公司监事会职责有哪些的相关解释。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设立监事会,并且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并且每个股东根据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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