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
3、共有___股东出席股东会(姓名:_______________)。股东会会议应到股东______名,实到股东___名,符合___《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议题
关于本公司向_______________借款______万元事宜。
5、决议
与股东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股东会同意本公司向____________借款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_____。同意为此签署《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参与会议股东(签字):_____
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是多久?
1、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2、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决议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在经营过程之中,若是遇到资金短缺等的情形,可能会想要采取融资等的办法来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在实际向个人、单位提出借款请求之前,是需要先召开股东大会的。只有融资的提案通过了股东会的决议,才可以办理融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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