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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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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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院租赁合同是需要签订的,主要还是因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容易出现一些方面物品毁损或者是灭失的客观情况,所以为了防止这些风险的发生,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样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医院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一、医院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医院租赁合同是需要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二、租赁合同风险该由谁来承担

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2、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负担。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出租人造成,那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承租人造成,那么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第三人造成,那么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不可抗力或者自然损耗造成,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了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两种,但在不同的风险下,承担风险责任的主体是不同的。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签订租赁合同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具体的行为,即使是医院,有些情况之下也是需要租赁他人的物品或者是场地来从事一些经营活动的,签订租赁合同后,这样可以避免一些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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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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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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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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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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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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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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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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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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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签订好租赁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怎么签订好租赁合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租赁主体(双方当事人)
二、租赁物标的物,名称全称、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
三、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四、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五、租赁期限。指提供租赁物当事人的义务的终止和承租人权利的终止,到期承租人应归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确定租赁期限的,依《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可以随时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反之亦可。
六、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租赁物的维修。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出租后应由出租人或是承租人承担维修、保养的责任及其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租赁物始终处于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状态,《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与费用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
八、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九、争议解决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建议:

一,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参与,包括策划、谈判、起草合同、审核.

二,即使没有律师全程参与,签约前也应该请律师提出法律审核意见;

三,使用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但必须注意合同范本的选择。
容易忽视的基本问题:
1、“和谁签合同?就是注意合同的签约主体,特别是在有多个关联企业可以选择时必须慎重选择以哪个企业的名义签约。这个问题很基础,也常常被忽视!
2、审查签约代表的资格,跟你签约的人是否取得合法授权?
3、“签什么合同”?即确定交易的法律性质。
4、“为什么签合同?”,必须明白己方的利益点之所在并明确写入合同。
5、如何打印合同正式文本?如何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的先后顺序?
如何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按房屋产权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二者在合同订立上大不相同。公房租赁合同多为标准合同,双方协商较小,而私房租赁合同内容体现自由协商的内容较多。下面主要介绍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
一、做好订立合同的准备工作:
1、全面了解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对出租人和房屋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文本。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私房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有:标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缮责任等。
在订立合同中应注意的是:
1、标的、出租房屋状况应在合同中具体话,表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出租房屋的数量,应载明出租房屋的面积或间数。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合同中应明确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
4、租金及支付租金办法。应明确租金数额和出租标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5、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止日期。
6、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则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正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在违反合同时的责任,如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遵从了文中提到的准备阶段的了解工作,并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根据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具体签订,就会避免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纠纷。
租赁合同要能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租赁合同要能怎么签订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的签订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
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
8)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和侵犯他方利益。
9)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
10)自愿和公平原则。
自愿原则:
首先,租赁当事人签合同时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
其次,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一定意志自由。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以公平、正义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
11)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
12)合法原则: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2.签订的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3.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
1)无效租赁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欠缺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因而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有关租赁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
2)无效租赁合同的认定依据
当事人不合格;
合同内容违法
意思表示不真实。
4.签订的租赁合同可撤销的情况
可撤销租赁合同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签订的租赁合同。
5.租赁合同签订程序
1)租赁项目决策。
2)项目委托与审查。
3)签订购货合同。
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4)签订租赁合同。
6.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时注意的问题
购货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时注意的问题
1)购货合同的主要内容:约首、本文、尾部。
2)签订购货合同时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必须考虑与租赁合同条款一致性
签订购销合同的整个过程应当由出租人统筹安排;技术条款确定由承租方负责,商务会谈条款由出租人负责并征求承租人意见
技术洽谈以承租人为主,出租人应积极参与。
3)技术洽谈时应注意的问题
收费标准要注意;
供货方要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安装、调试、试生产时的原材料由谁提供,费用由谁承担。
4)商务谈判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正式签约前的资信调查、咨询选择签约对象;
价格谈判必须做到事前心中有数货比三家,币比三种;
装运、调试条款应规定罚则;
应规定索赔条款;
应规定仲裁条款;
应有补充条款。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时需注意的问题
购货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条款
承租人不得中途解约条款;
对出租人免责和对承租人保障的条款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条款;
对第三者的责任条款
转租赁条款
租赁债权的转让和抵押条款;
危险负担负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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