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劳动合同的范文应该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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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剑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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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是当造价工程师和用人单位之间通过自愿平等协商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首部写明造价师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基本信息,电话、地址、姓名等,中间部分应对合同期限、工作的内容、休假、地点、保险等详细标明,之后应当对合同的变更、违约等情况做出规定,最后双方在尾部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劳动合同的范文应该怎么写?

注册造价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受聘人)

姓名:

电话:

QQ号: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兼职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注册建筑安装工程)?工作,实行不坐班工作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贰年,一年一付。聘用期以成功注册日开始计算,(成功注册日期以粤建网公布日期为准)。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人民币整(¥?35000.00元整)聘用工资,并以银行卡(乙方当地的银行卡)的形式支付。本协议书签订当日或收到乙方相关证件当日开始计算5个工作日内付定金人民币?5000.00元整(¥伍仟元整),(如因乙方原因或原单位原因无法注册成功则乙方须退回定金,如因甲方原因注册不了,乙方不退还定金且需甲方归还乙方所有证件及资料),造价师注册成功(即建设部门网上正式公告)后一周内支付当年余下工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整),协议满一年时付第二年的工资。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用于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年检、承接工程项目,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在协议期内,甲方若需用到乙方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邮寄给甲方,甲方用完证件后应及时归还乙方。

3、协议期内,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办理资质申办、升级、年检手续及工程项目需要,乙方需亲临现场,但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积极支持配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车费、生活住宿费、餐费,甲方负责)以及误工费¥300.00元/天。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到场影响甲方的工作进程,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4、协议期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单位购买社保,社保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计在乙方聘用费里。若乙方要求甲方在甲方单位购买社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若乙方已在东莞市(或其他地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聘用乙方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须退还甲方多付的工资,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转注册等手续。

5、协议期内,甲方确保乙方造价师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等工作及时有效进行,继续教育由甲方提醒乙方本人进行学习考试,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继续教育报名手续及报名费用,乙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的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或已到其它公司注册,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退还定金和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甲方的造价师证书注册工作以及中标工程项目政府部门的检查工作,若甲方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人员到现场签字才能进行注册的,乙方需配合到现场签字。合同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3、履约期间,乙方必须将造价师证书原件、注册章交由甲方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五、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

2、若因乙方原因(假证,或在其他地方已注册)导致不能正常注册,或注册不成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已付定金全额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贰倍的聘用工资。

3、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应提前1个月,并经甲方同意,否则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资。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提前解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全部聘用报酬不得要求乙方归还。

六、其他: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并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为自达成一致意见之日起30天给出具乙方解聘证明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协议到期即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证书原件,不得无故刁难。

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3、履约期内,若遇社保政策变化(社保全省联网等)导致注册证书不能使用或失效的,聘用工资按实际履约时间计算,乙方应退回未履约时间的工资给甲方。

4、协议期满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转注册手续,最迟不得超过45天办理好属于甲方办理的事宜。

5、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造价师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七、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彩色相片4张及相片电子版、原单位离职证明、粤建通自然人卡等证件原件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交由甲方,由甲方办理证书注册手续。(合同到期后甲方把注册证书原件以及所有属于乙方的材料均归还乙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造价工程师合同是当造价师和用人单位之间自愿平等签订的劳动协议,工程师和用人单位为甲方和乙方,首部位置标明甲方乙方的基本信息,中间部分对合同期限、工作的内容、休假、地点、保险等详细标明,之后对合同的变更、违约等情况做出规定,最后甲乙双方在尾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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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朋友的亲戚搞工程建设的,前一阵子接了一个项目,但是不知道具体合同怎么写,请问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示范文本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示范文本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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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今年接了一个改造工程的项目,现在也是马上就要施工了,就想了解一下改造工程合同的具体范文应该怎么写啊?
[律师回复] 您好!有关改造工程合同如下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署时间: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合同项下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施工地点:
1.3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装修、综合布线改造施工
1.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
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乙方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合同内容、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 工期
2.1 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工期:本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日。
2.3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考虑延长工期:
2.
3.1 因不可抗力影响;
2.
3.2 重大设计变更、修改而导致工程量大幅度增加;
2.
3.3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调整。
3 工程价款
3.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3.2 付款方式
3.
1.1 ¥元)。
3.
1.2
1/10页
人民币(¥元)。
3.
1.3
3.3 每次申请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合法有效的发票。因乙方未能及时提
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而导致的迟延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抵扣税金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对乙方的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3.4 对于以下情形,甲方将拒付相关款项:
3.
1.4 乙方要求将费用支付到非乙方的账户下,即“委托收款”;
3.
1.5 双方关于付款的金额存在分歧。
3.5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的,仍以上述收款账户为有效收款账户,甲方付款至上述账户即视为付款义务履行完毕,由此导致的所有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委派(联系电话:)为现场管理人员。甲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具有如下职权:
4.
1.1 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
1.2 与其他各方进行联络和协调;
4.
1.3 未在本合同中列明的权利,甲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行使,乙方也不
得要求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行使。现场管理人员超越权限范围的任何行为所导
致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4.2 就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
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甲方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10页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4.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
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
整改措施。
4.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委派(联系电话:)为现场管理人员。
5.2 在施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
能胜任或不适合负责本合同项下项目建设,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5.3 乙方应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特种施工人员(如电焊工、
高空作业人员等)应持证上岗,乙方应提供特种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5.4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5.5 乙方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操作人身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为从事
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6 提供方案、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编制工
程实施方案、施工计划表和材料计划并报送甲方和监理方监督执行。
5.7 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5.8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5.9 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工程实施工作。同时,乙方及乙方人员应遵
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穿着不雅、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如经发现,事件当事人必须在第二天撤出此项目,并处以每次1000元的处罚。如有违反甲方管理规定遭到处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10 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是合同清单中约定的品牌,经监理方、甲方验收
合格后才能使用。合同签署后10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主要设备、材料样品及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供甲方验货、验收及结算时使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提讼。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  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
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  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ttttt
工程造价咨询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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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劳动合同怎么写
造价工程师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需要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合同期限、乙方工作岗位及薪酬,双方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和其它事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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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范本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提讼。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  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
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  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ttttt
建设工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提讼。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  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
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  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ttttt
律师您好!我今年接了一个建筑工程,现在就要施工了,所以想具体了解一下土建工程发包合同范文应该怎么写?有具体范文吗?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关岱岳村东新建一栋办公楼,同意该办公楼的土建工程以包工 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 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层框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 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 平方米, 造价每平方米 元, 工程总造价为 元 (大 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角 分)
四、承包范围 :
1、 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
1、 室内门不做。
2、卫生洁具不做。
3、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
4、电气工程 灯具不做安 40W 白炽灯,弱电只布管不穿线。
5、楼梯栏杆不做。
6、毛墙 毛地不做铺装面层。 ) 完成施工 (包括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 。 基础工程 (包 括打桩、包括回填) 、主体工程、室内及天面排水工程、屋面工程。三通一
平工作。施工报建手续。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 、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 、装饰工程:
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
②外墙面刮涂料。
③楼面、地 面面层为水泥浆。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三层屋面封顶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
2、待柱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2011年腊月(农历)三十前甲方付给乙方工 程造价总额的 35% 。其余的 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 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
月 8日开工至 2011年 8月 31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 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 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并承 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 ,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 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 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4、 开工前, 由甲、 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协商一致, 方可施工。
5、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 如违约支付, 责任由甲 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 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 利完成。乙方施工提供地下管线布设情况,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 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 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 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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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清楚函文收件人。2、根据来往账单,说清楚具体欠款金额,表明贵司欠款已经给委托人生产和经营造成严重影响。3、提出请求:要求贵司在多少日付清全款以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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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们县城准备盖小学,我们公司和另一个建筑公司承包了,方便周围的孩子上学,想知道工程合作合同范本的规定
[律师回复] 针对工程合作合同范本,一般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 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 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 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一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一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 施工图1张 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公证房产的估价报告怎么写,房产估价报告范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对房地产交易没有影响,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对已经拥有的房产征税,现有的房地产交易税是流转税,只针对房产发生交易而征税,两者并不直接关系。大部分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对房屋征收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主要有三方面的正面效果: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的增加,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开征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屋保有和使用环节的税收,导致房地产营业税、契税、增值税等流转环节税收的减少,这将迫使房屋所有者将手上多余的房子推向市场。市场总供给的快速增加将大幅缓解当前市场供求不平衡的状况,房屋的居住属性也将更加凸显。   二是推动租房市场发展。房地产税的增收将推高保有房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所有者必然会选择将多余的房产推向房屋租赁市场,让租户共同分摊房产的保有成本,导致租房房源增多,房租价格下跌。   三是帮助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物业税或房产税则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而我国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税种大多比较零散,不易征收,地方财政收入难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但这种以“卖地”为特征的“土地财政”不具有可持续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一些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存量较多,消耗压力大,若房地产税推得过快,可能会对这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构成较大冲击。
你好律师,我在县城周边有一个空闲房子,准备充分发挥资源租房出去,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租房合同续签涨价怎么写,举一些范文
[律师回复] 甲方(出租人):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未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于 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 ,下次付款提前 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属违约。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 天重签合同,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归还租用物品。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还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不允许的事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有限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前个租期缴纳了 元人民币的保证押金,在这个租期继续适用,待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以上费用结清,房屋无损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八、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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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文件罪辩护次可以委托律师书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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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朋友签订了一份施工总价承包合同,担心合同现在有问题,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范文怎么写?
[律师回复]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工期: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 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 保修条件及期限
  保修期 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 份,地质勘察报告 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 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 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 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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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做一个工程,就需要写关于造价服务的合同,但是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我想请问一般的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 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① 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
②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 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 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有一个朋友,是电力大学毕业的,毕业后就到了一个建筑工地干活,主要负责电力工程,电力工程造价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等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原则,签订建房基础施工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二、甲方现聘请乙方为公司 (职位)负责 工作。
三、甲方按照政府的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的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甲方给予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
四、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和劳动纪律: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入职资料,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包括身份证的复印件、学历证书、未婚证、计划生育证、外出人口证、担保人本市户口本的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家庭成员情况等)。如乙方作虚假陈述或伪造证件,一经查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岗位标准和工作职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并对甲方负责。甲方将定期检查、考核乙方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3、乙方不得同时在其他经济组织或其它工作单位任职或兼职。
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署合同、借据和收据等与甲方有法律关系的文件,更不得以甲方名义收取货款或货物。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正常上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上班制度。
6、乙方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任何时候均不得窥探、窃取、泄露、转借、出卖甲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乙方有配合甲方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五、劳动保护规定:
1、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乙方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各种培训,以逐渐提高乙方的劳动技能。
3、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权利。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动工作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如甲方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B、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C、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D、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动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E、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F、连续三个月内均达不到销售、回款指标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G、挪用客户回款资金的(一经发现或客户投诉,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当月所有工资及所有的差旅补助)。
H、侵占客户回款资金并拒不交回公司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I、甲方依据以上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内规定支付给劳动报酬的。
B、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C、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但不能免除乙方依约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7、若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8、 乙方在离职时必须结清本人的业务和帐务,向甲方递交交接清单,并退回甲方有关财物资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业务和帐务全部交接完毕并由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资结算。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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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是由 单独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出资方式为 。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人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一)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出资人名称缴纳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二)
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
出资人名称缴纳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出资人
第十三条 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四条 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监事会;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
(一)、第
(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五条 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 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人组成,其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董事每届三年(注:不超过三年),届满,经委派或选举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 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出资人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 人组成(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监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每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由出资人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每届为三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或罢免。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才有效。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出资人。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出资人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三条 公司因章程前条第
(一)、
(二)、
(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由出资人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或:董事会)解释。本章程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制定。(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出资人批准)。
出资人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出资人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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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造价和合同价的区别: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预算,预算只是工程造价的一部分,预算是按照施工图所作的工程预算造价,其价格是用的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和实际的市场价格是有差别的。工程造价的范围很广,包括: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合同金额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计价的三要素:量、价、费。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公路工程造价,水运工程造价、铁路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航空航天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工程造价的主要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具使用)、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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