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物业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前期物业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那么后期在违约情形发生之后,签署了物业合同的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调低具体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业主在签署物业合同的时候,可能会为了降低对方违约的概率,就直接在物业合同之中约定违约情形发生后违约的一方需要向对方合同当事人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对于此种明确了违约责任的情形,若是在实际的违约情形发生后违约方发现当初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那么可以向对方提出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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