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高新区房子有质量问题找谁?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协商或者是起诉都是可以处理房屋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和开发商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建设和出售一方,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房屋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当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呢再根据质量原因依据合同约定向施工、设计等责任单位赔偿。
第二、向房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不满意,可以向房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第三、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上面两个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解决纠纷方式,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有质量问题就要看是否在保质期之内,即可以找开发商协商,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质检站进行投诉,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确实处理不好就可以直接走诉讼的程序,这也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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