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1、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2、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 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二、诉讼保全担保书的作用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故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依此提供担保。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最后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双方争议的民事权利,还未得到判决的认定。因此,仍有错误保全并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
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既可以是保证人担保,也可采用实物、现金、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申请人通过提供担保,可以防止因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财产担保就需要写一份担保书才能保障到申请人的权益,对于此担保书需要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之前向法院提交,一般在制定时就需要把担保的事由注明清楚,只要担保书生效,那么对于担保人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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