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9-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房屋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就要看房子的具体情况,一般最长不能超过三十年,如果是属于二手房进行抵押的话,那么是不能超过二十年的,如果是用商铺作为抵押物的话,那么是不能超过五年。
房屋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一、房屋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提供的房屋必须是符合银行抵押贷款的要求,如果借款人的房屋不符合银行的抵押贷款条件是不能够办理的。

银行规定的房抵条件:

第一有合法的身份;

第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第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并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第五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第六能够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第七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费用?

1. 房屋评估费:房产抵押贷款都需要走评估这一步,通常由银行认可的机构进行评估,这样也就会产生费用。但是评估费用一般没有标准,评估一次收取200-500元不等。

2. 担保费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

3. 抵押登记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一般抵押的是他项权证。在这个环节,借款人需要支付的是抵押他权的登记费用。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会不一样。通常住宅类80元,商业类需要500-600元。

4. 公证费:有的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将借款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办理了合同公证后,如果后期出现借款人违约的风险,银行可凭借该公证书,绕开法院拍卖的繁琐程序,强制将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以此保证其利益。收费方面,公证处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委托公证费在2000多元左右。

5. 中介服务费:有的人想要更快更方便的获取贷款,会委托中介办理的房产抵押贷款。中介也是要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服务同样没有收费标准,但通常在放款总额的2%-10%不等。但有一点可以注意,就是往往越不正规的中介公司服务费越高。

6.如果通过贷款公司办理会收取服务费,一般是贷款额的1%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

1)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

2)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抵押贷款只有符合条件才能依法的办理,但对于贷款也是有年限限制的,一般最多是不能超过三十年,对于商铺抵押最多不能超过五年,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几年?
1、以商业用房做抵押的,授信期限长5年,且需满足商业用房已使用年限+授信期限≤30。2、以住房为抵押的,同时需满足一些条件后,授信期限长为30年。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抵押房屋抵押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四:抵押财产的价值。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抵押权基本权利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抵押房屋的抵押权怎样实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权法》第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规定】《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解释》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2024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人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抵押贷款。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房屋抵押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规定】《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解释》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抵押贷款年限是多久
新房抵押,最长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
10w+浏览
房屋抵押的定义是什么,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征
[律师回复]
一、房屋抵押的定义是什么抵押是一个法律术语,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定义为: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抵押就是一种具体的抵押方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履行而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或享有处分权的国有房屋提供出来作担保,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凡他们已设定的抵押,当为无效。
二、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房屋抵押人是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须承担义务。
什么是房屋的抵押权,房屋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律师回复]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权无效的情形,导致抵押权的无效。如果作为担保的抵押物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共同共有中,必须经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切勿遗漏当事人,否则可能造成抵押合同的部分无效。6、以宅基地上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消费性贷款。如果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主抵押物签订贷款合同。在按份共有中,应查明抵押人的份额,如果超出份额,就必须查明该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厂房),合同展期对于抵押物和抵押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即使合同得到抵押人的书面同意,但是对需要登记的抵押物也应进行变更、抵押权与债权分离,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与银行签订了新的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而不是全体共有人共同签署,可能会造成合同的部分无效,故抵押合同没有生效,在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抵押也是无效的。3、抵押贷款展期和贷新还旧,导致抵押权的无效当事人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4,导致抵押权的无效。由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超过了贷款金额,借款人为获得新的贷款、抵押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即抵押合同与主合同不具有从属关系、抵押人分别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于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在借款人和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再用办妥的抵押物权证报批。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最高额抵押外,每一次抵押担保的登记都是针对具体某一主合同债权而进行的,即其只对该主合同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就利用前述贷款中抵押物评估价值超过贷款金额的部分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担保。借款人申请贷款合同展期的,合同展期后,如果未得到抵押人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只有将此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才能同时抵押。5,才能使新的贷款合同债权重新得到抵押物的担保,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导致抵押权的无效。银行预先同借款人:1、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贷款,则抵押无效,导致抵押权的无效。《担保法》第37条规定了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明确禁止宅基地作为抵押物进行借款担保、部分共有人以共有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存在的问题。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只有一个或部分共有人,否则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以旧还新的贷款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一并签订新的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签订发生真实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虽然与前一抵押人签订了抵押合同,指定的抵押物也为同一标的物,但因为未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本次贷款的抵押。2,则造成抵押部分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抵押贷款年限有多长?
房屋抵押贷款可贷款年限为1-30年。长贷款10年,可根据个人情况作调整。如果你的个人信誉等条件都比较好的话,是可以贷款20-30年的,但原则上是不会超过30年。
10w+浏览
房屋抵押超期抵押还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律师解答:必须办理解除抵押不会自动失效相关法律知识:盲目采取房地合并抵押产生的后果这种做法显然只是掩盖了矛盾,而不是解决了矛盾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的现实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法律不是为此现实提供解决办法,而是不顾这一现实,采取将土地和房屋强行捆绑在一起的做法,这就造成了制度内部的逻辑紊乱随着新建房屋的不断增多,随着房屋流转的日益频繁,中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冲突也就日益严重,尤其是在中国房地分别登记的情况下,再盲目地绝对坚持房地合并抵押的做法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1)、无法确定土地权利抵押权设定的时间和顺位,对交易安全造成危害房地合并抵押并没有确定房屋抵押登记或者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哪一个要优先进行,导致了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地上房屋随之抵押;其后,房屋所有权抵押的,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由于两次抵押是在不同的登记机关办理的,都属于第一顺位的抵押登记但是,二者实际上又是重复的————这段说明是错误的,实践中房与地的抵押是有先后顺序的:必须先房屋抵押完毕拿到权利证明以后,才能据此提交资料到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的抵押登记,顺位也是相对应的(看到这处,所以给予一些补充,供讨论)2)、给债务人利用重复担保进行欺诈提供了可乘之机现实中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在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后,在房屋建成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贷款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但是,房屋抵押时,其价值的计算并没有除去已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因此,在土地使用权部分是重复抵押的,这很显然违反了《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3)、在当事人明确约定只抵押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仍然强行规定房地合并抵押的做法,大大限制了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削弱了当事人的物权合意在物权变动中的作用,不利于当事人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交易生活,分配自己的交易风险众所周知,抵押的范围是和债务人的代价紧密相关的,抵押人仅仅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还是以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一并抵押来担保债务,和债务的内容,尤其和债务人支付的利息等是密切相关的担保物的价值越高,债权人的风险越小,主债务人承担的代价相应越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
第一步是要提出贷款的申请,需要贷款的人要将自己所用多少的金额、贷款用来作什么、用多长时间这样的申请将给相关的金融机构进行审批。下一步就是要提交各种相关的手续和资料了,然后评估的相关部门会将你的房屋的勘察和评估的资产报告送到银行。下一步就是各种手续的登记了,然后就是银行开始放款。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房屋抵押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物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示: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条规定的措辞为“不得”,是强制性规定,依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因此,抵押人逾期未付款时,只能对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案例: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陈某与赵某于2006年10月签订《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一份,约定赵某以其名下的上海市大连西路某处房产作抵押,向陈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双方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在合同期内或赵某未违约,则陈某不得出售抵押房产,如赵某违约或逾期还款10日以上,则抵押房产归陈某所有,陈某可以处理房产。之后,陈某借款30万元给赵某,双方还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记载他项权利人为陈某,债权数额为30万元。2007年1月31日,赵某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其向陈某借款30万元,在本月31日前尽力而为,连本带息一次付清。后陈某于2008年8月以赵某至今未返还借款为由,诉至,要求将抵押房产判归陈某所有。  认为,赵某理应返还陈某欠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如果赵某无力偿还,陈某有权对赵某抵押的房产依法行使抵押权,但抵押权行使的方式应是对抵押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优先偿还抵押权人(陈某)的本息,抵押权人无权直接要求抵押房产归己所有。据此判决:赵某返还陈某借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如赵某不履行债务,陈某有权以抵押的赵某名下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房屋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