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能减刑,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法律制度。除了上述“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之外,减刑还有如下条件: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二、累犯的认定条件
①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②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③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1、罪名限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时间上没有限制。
3、刑度无限制。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都被判处刑罚处罚,就可以构成特别累犯。
对于累犯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其犯罪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还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