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委托的施工合同必须备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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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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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直接委托的施工合同不一定需要备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如果是集体企业,就要根据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看是否需要办理。如果是个人独投资的工程,就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合同备案的事宜。
直接委托的施工合同必须备案吗?

一、直接委托的施工合同必须备案吗?

直接委托的施工合同不一定需要备案,具体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国有资金参入投资的工程,必须办理合同备案;如果是集体企业,根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如果是私人独资的工程,由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

凡是开工的工程都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合同备案。建设单位按包工方式委托施工企业施工的建筑安装的工程。采用发包方式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工程合同,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建筑行业各类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必须要备案的,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内施工合同当事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1、网上申报。承包人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综合所诉,直接委托的施工合同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看是否需要备案。当然任何的施工合同都办理一个备案是比较好的,备案主要是一个监督作用,能更好的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发展,保护和法人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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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委托是什么意思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从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体讲,称做复代理关系。
二、转委托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转委托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转委托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转委托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复代理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被代理人不能拒绝转委托,必须对其予以承认。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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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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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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