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社保只能交一份吗?
在我国同一时间段只能缴纳一种国家社会养老保险。也只能办理一种养老保险的退休手续。如存在重复缴费情况,需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办理转移或退保。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通常情况下只能缴纳一份社保,特殊情况可以拥有两份社保,是拥有两份社保,不是同时缴纳两份社保,当事人是在一家企业上班时,只能缴纳一份社保,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从事一份工作。
是的只能缴纳一份社保,但是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造成有两份社保,但不是同时缴社保。
第一种,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情况,就是工作产生异地(跨省份)变动,社保没有进行转移,造成两地均有社保的情况。
第二种,在相关社保代缴公司进行社保代缴(目前从事一份已经缴纳社保的工作,社保代缴公司与参加工作的单位不在一个省份。
在两个地方参保,专家称,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就业地同时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边都满15年,两边都办了养老金领取手续。这样的话,就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二、办理退休按照“唯一性”原则
在两个地方参保是可以办理退休的,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在以前互联网还没有普及的时候,当事人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是可以拥有两份社保的,但是社保全国联网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了,就算拥有两份社保也只能享受一份社保的福利,这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