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无力赔偿会中断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种是未造成重大损失,经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无力赔偿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条件消失的,恢复执行。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保险能赔多少钱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根据具体赔偿费用来计算。在七十岁老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以后,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情况支付老人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相关的抚养费和误工费。
车祸死亡之后想要获得赔偿,要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赔偿标准的计算:
第一,丧葬费。这个费用一般情况之下都是比较固定的,但是不排除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
第二,死亡赔偿金。这个要看车祸受害人当时的年龄有多大,然后才能够具体算出一个赔偿的数目出来;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事故责任);
第四,扶养费(生前实际扶养的情况决定);
第五,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
第六,交通费。该费用应按实计算。
同时,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根据具体赔偿费用来计算。在七十岁老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以后,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情况支付老人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相关的抚养费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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