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事宜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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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约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损失的。
劳动合同违约事宜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违约事宜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不可以向劳动者索要违约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损失,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内没写违约金可以主张吗?

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是不可以的。

1.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如果伪造假合同能立案吗?

能的。

1.伪造假合同是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严重的甚至能够构成犯罪, 所以理所当然能立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3.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4.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伪造合同的行为会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是伪造合同本身是没有罪名的,在遇到伪造合同情况的时候,签约人有权利不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规定的进行履行,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索赔。

劳动合同中没有写违约金,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主张的。除非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或者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等才可以要求。如果上述的情况都没有,那么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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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理预见规则。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法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项重要规则,其理论基础是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对此应把握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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