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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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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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对于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缺乏相关证据需要进行收集的话,那么还依然需要进行拘留,同时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拘留的过程委托相关代理人申请取保候审。
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哪些

刑拘取保候审条件规定有办理刑拘取保候审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后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以下是相关条件的判准: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大道的大道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相关准则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三、取保出来还会逮捕吗

取保出来以后如果法院收集齐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铺,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关的刑罚。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出来以后如果法院收集齐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铺,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关的刑罚。取保候审制度是通过保证人进行承诺犯罪嫌疑人在相关时期内不会逃跑,并且缴纳相关的保证金的制度。一般取保候审要符合判处了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罚,生活上难以自理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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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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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
对于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或者是正在怀孕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对于累犯、重犯、重罪或者在犯罪集团中起到了策划作用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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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条件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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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最长多久?过了取保候审是不是还会被拘留?法院没有判邢下来,最多会被拘留多久?过了最多拘留时间是不是可以去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一)强制措施期限(拘留:10天,14天,37天)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公安拘:一般14天(3日,延长1-4日,检审批7日)特殊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延长至30日,检审批7日)检察院拘:一般10天特殊14天(延长1-4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2月,3月,5月,7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上级检批);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批/决);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批/决);
5、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6、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7、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检察院报请全国人代表大会常
(三)审查期限(1个月,1个半月)
1、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5、被害人对不决定不服向上级检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1个月,1个半月,2个半月)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4、二审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再延长1个月;对于最高人民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决定;
5、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6、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7、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最高人民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进行死刑复核;
8、对于死刑复核程序,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审限。但是,最高将会按照公正和效率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从事死刑案件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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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取保候审一般不会坐牢的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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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可以判拘役吗
[律师回复] 对于取保候审可以判拘役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可以判拘役,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直接取保候审和拘留后在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定义和法律规定来看:
假释是刑法上关于刑罚的执行方式,实质即有条件的监外执行,它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却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保释应是指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两者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判决的而保释还是在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阶段。
2、期限不同。
3、适用的条件不同
4、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提出,报批准,后者一般是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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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是,刑拘后人民检察院没有批捕,嫌疑人的量刑可能是管制、拘役等刑罚,或者嫌疑人虽然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等,但是被取保候审也不代表当事人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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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拘被取保候审,之后判刑,取保候审时间算不算进去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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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转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但取保不危害社会;患重病无法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危害社会。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也可取保。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人权,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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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下了拘留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下了拘留证可以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下了拘留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下了拘留证后只要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都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能不能成功被取保候审依据案情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公安机关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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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申请再审需要满足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最新申请再审需要满足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
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作为一审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
第二审人民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和二审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两种情形的再审案件需要交纳诉讼费: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
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1、有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
2、原审据以裁判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或者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的;
3、当事人书面申请了原审收集对案件裁判有重要影响的证据,而未收集的;
4、原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原审存在严重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
包括,合议庭的组成不合法,违反回避制度,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指定法定代理人,剥夺被告人辩护权利的,原审司法人员有,,枉法裁判的行为的;
6、当事人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及其代理人的事由,或者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审判的;
7、原审裁判有遗漏诉求,或者对没有提出的诉求作出裁判的;
8、原审裁判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2020最新申请再审的期限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申请再审的期限多久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二、人民不予受理的再审申请有哪些
1、上级人民对经终审的上一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但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提出新的理由,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及本规定

七、
八、九条规定条件的,以及刑事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的除外。
2、人民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
另外,人民对下列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人民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人民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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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条件最新版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总之,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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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最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最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最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最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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