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期间对方骚扰对方怎么办
起诉离婚期间如果对方骚扰,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离婚起诉流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具体信息,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2、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4、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两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5、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立案庭审查后缴费,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即可。
三、离婚怎么分财产
1、《民法典》中规定了【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不同的家里离婚可能就是不同程度的打击,有些人会因为接受不了离婚的事实而做一些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所以如果一旦发生了在起诉离婚期间对方有骚扰情况的要选择合理的解决方式来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