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银行存款、信用证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还是包括“诉讼过程中或起诉前对方转移的存款”。
为此需调查两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而一般情况下,配偶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
唯一的方式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再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
实践中需要搜集的证据有:
配偶的存折、银行卡的复印件,或抄录账号即可;
配偶银行卡的刷卡消费凭证、银行存取款凭证;
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就能通过电话查询到对方的存款余额。
再根据以上信息,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明确需要保全的金额。
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而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
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抚养费的衡量标准。
查询配偶的工资收入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现在大多数单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往往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多。因此,除了要求配偶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一并查询;
配偶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以上工资收入证明可请律师调查。
但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取。
3、房产信息查询
虽然一般多数人知道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多少套住房,但也存在粗心不知道的妻子,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隐瞒房产的购置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请律师来帮忙找物业公司查询。
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地址并不一定是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名称,因此一定要向物业公司询问清楚。
遇到物业公司不配合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出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进行调查。
4、社保信息查询
在财产保险种类下,已缴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根据配偶的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的家访信息等,获知其保险信息。
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需凭借法院的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到保险公司进行调查。
综上所述,一般起诉离婚的话调查对方实际财产算是收集起诉离婚证据的一种来的,这可以去查对方的银行存款、信用卡信息、工资报酬查询、房产信息、社保信息等等来调查对方实际财产,不过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通过正当的手段和途径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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