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和补助款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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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补偿款和补助款的区别在于性质的不同,前者是因为存在着一定的行为所导致需要对此进行补偿,但是后者的话是带有救助的性质。但实际上从差别上来说的话,两者的差别并不是很大。
补偿款和补助款的区别是什么?

一、补偿款和补助款的区别是什么?

补偿款和补助款的区别在于性质的不同,后者主要是带有救助的性质。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同时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劳动合同法》第87条如何理解的问题。

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此条理解有认为应支付三倍经济补偿,还有认为只支付两倍经济补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只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就行了。因为第46条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都是合法情形而不存在违法情形,而第87条的规定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的处理。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分别适用于合法情形和违法情形。所以第87条的情形只适用2倍就行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许补偿款和补助款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实际上从这一方面来讲的话,两者的区别并不是很大,但是后者主要是带有一种救助的性质,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具有法定的情形,所以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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