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
二、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合法吗
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这里需注意将“随时通知”改为“提前三日”通知了。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工作了多久,按照每日工资×工作天数即可计算出应当获得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话,公司也是要根据其实际上班的天数来支付工资的,而到底是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支付,还是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支付,则还要看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当然,如果公司不发放试用期离职工资,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关于员工的离职,如果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试用期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申请即可。试用期的工资发放的时间具体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但是公司不能够随意的克扣或者是拒绝发放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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