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超生多久就不追究了

最新修订 | 2024-08-0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不论多久都要追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即通常所说的罚款。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抚养费,虽然人们通常叫“罚款”,但实质上并不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的特点。
夫妻超生多久就不追究了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不论多久都要追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即通常所说的罚款。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抚养费,虽然人们通常叫“罚款”,但实质上并不是行政处罚

社会抚养费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法生育的人,为补偿社会公共资源和服务的消耗,而收取的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的特点。

法律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违反生育政策超生孩子的,不管过了过久,都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期限就不用交了,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夫妻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的,就得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超生多久就不追究了
一键咨询
  • 130****1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6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超生10年了还追究吗
只要被发现还是会追究。法律并没有规定违反计划生育的追究时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车辆超载超过100% 怎么追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骗保金额不大(1万元以下),不构成犯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果骗保超过1万元,则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发现,没骗成,也要被处罚,按照犯罪未遂处理。   尽管报案的不是你,但你是保险受益人;如果你知情,则构成共犯;如果你不知情,你没有责任。   1.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2.16 法发32号)   一、已经着手进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八、根据《决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4.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1.27 高检研发第20号)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超过什么时候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就不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定罪量刑的规定中,这里说的法定最高刑是犯罪嫌疑人所犯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另外需注意的是: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超载超载100% ,是否追究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骗保金额不大(1万元以下),不构成犯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果骗保超过1万元,则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发现,没骗成,也要被处罚,按照犯罪未遂处理。   尽管报案的不是你,但你是保险受益人;如果你知情,则构成共犯;如果你不知情,你没有责任。   1.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2.16 法发32号)   一、已经着手进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八、根据《决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4.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1.27 高检研发第20号)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59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的父亲因为母亲跟外面的男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因为怀孕的原因,父亲受不了提出了离婚,母亲也同意离婚,朋友父母本来就分居多年了,父亲离婚后想告母亲犯了重婚罪,离婚后还能追究重婚罪吗?
[律师回复] 离婚后可以再追究重婚罪,重婚罪是犯罪行为,只要在追诉范围内,法律没特别规定不应当追究的情形下,只要直接受害者认为造成伤害,就应当追究其重婚罪。
法律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对重婚罪的自诉没有特别界定,自诉人人法律刑法理论认为就是直接受到伤害的人,而离婚后马上发现对方欺骗自己,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伤害程度是非常大,不理智行为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如果只是要求在夫妻婚姻有效内提出,无过错方将可能发现不了对方的犯罪行为或发现了证据难以收集,追究难度非常大,放纵犯罪行为的产生,给社会埋下很大隐患。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即自诉人证据证明的情况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重婚罪,重婚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需要情节严重才属于公诉案件的情形,公安机关随时都可以介入追究。同时只要做出的行为符合罪名的构成要件,没有特别规定如强奸后通奸法律规定无罪的,只要在追诉期内,就应当追究,不能因为多数人的放弃而改变对法律的认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发生超期羁押追究谁的责任
发生超期羁押追究案件负责人的责任。受害人可以进行起诉和申请国家赔偿金进行维权。羁押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时间,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先向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延长羁押时间,检察院在批准的情况下不属于违法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多久不追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盗窃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的,就是刑事案件,那么盗窃案件时隔一段时间后报警的,警方是否受理,可根据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刑期,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金额在1000元-3000元以上。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被盗窃的金额数额较大的,在5年内都可以报警处理。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金额在3万元-10万元以上。故一般情况下被盗金额数额巨大的,在10年内都可以报警处理。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是指金额在30万元-50万元以上。如被盗金额特别巨大的,最长可在20年内报警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丢失金额不大,且不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害人要在6个月以内报案,逾期警方一般不再受理。
盗窃罪多久不追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盗窃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的,就是刑事案件,那么盗窃案件时隔一段时间后报警的,警方是否受理,可根据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刑期,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金额在1000元-3000元以上。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被盗窃的金额数额较大的,在5年内都可以报警处理。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金额在3万元-10万元以上。故一般情况下被盗金额数额巨大的,在10年内都可以报警处理。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是指金额在30万元-50万元以上。如被盗金额特别巨大的,最长可在20年内报警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丢失金额不大,且不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害人要在6个月以内报案,逾期警方一般不再受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超生的追究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超生的追究期限是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若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一般就不再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但事实上,孩子出生后父母总不可能不给孩子上户,如果是超生,上户之前是必须要先交了社会抚养费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丈夫有婚外情,妻子可要求赔偿小三吗,是否追究
[律师回复]
一、丈夫有婚外情,妻子可以要求赔偿吗丈夫有婚外情,妻子可以要求赔偿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妻子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一方婚外情只能是在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能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反婚姻。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与夫妻名义与他人生活在一起的行为,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以的行为。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个要件: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居住;
二、丈夫有婚外情,妻子是否能追究小三责任丈夫有婚外情,妻子是否能追究小三责任《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是此条规定的内容只是一个道德义务,婚姻案件中追究过错方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小三的责任怎么追究,只是在道德上做了谴责而已。如果从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角度来追究其责任,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一个可能的途径是,第三者侵犯了婚姻中受害方的财产权。比如常见的,出轨方给第三者购买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这个时候收回该房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第三者返还。当然要想得到的支持,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
1)有证据表明第三者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
2)有证据表明第三者占有的财产是配偶出资购买或配偶所有的(
3)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上面的介绍,想必您对丈夫有婚外情妻子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及小三的法律责任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那么如果在您的婚姻中出现了婚外情的危机不仅要对丈夫提出赔偿,在离婚时分割财产可能会涉及到丈夫用共同财产给小三买的房产等是否可以追回等问题,建议您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根据自己婚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来搜集证据已达到打赢这场婚姻官司的目的。
强奸罪多久不再追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奸罪多久不再追究问题解答如下, 罪不再追究的期限
一般是15年内控告有效,属于加重情形的20年内控告有效。
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的;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妇女之前或在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超市盗窃多久不追究
按照法律规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五年后不再追诉;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十年后不再追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十五年后不再追诉。这意味着,一旦超过规定的追诉期限,即使犯罪者未被绳之以法,法律也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时效性,同时也给了犯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一般多久追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盗窃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的,就是刑事案件,那么盗窃案件时隔一段时间后报警的,警方是否受理,可根据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刑期,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金额在1000元-3000元以上。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被盗窃的金额数额较大的,在5年内都可以报警处理。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金额在3万元-10万元以上。故一般情况下被盗金额数额巨大的,在10年内都可以报警处理。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是指金额在30万元-50万元以上。如被盗金额特别巨大的,最长可在20年内报警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丢失金额不大,且不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害人要在6个月以内报案,逾期警方一般不再受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可以追究吗?
[律师回复] 案情: 原告:郑某,女,住上海市某区。 被告:赵某,男,住上海市某区。 原告郑某与被告赵某结婚后,生活一直不和睦,两人于2004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中对夫妻债务的处理作了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有欠徐某5万元;欠王某3万元,共同债务共计8万元。其中欠徐某的5万元由赵某偿还,欠王某的三万元由郑某偿还。2004年8月,王某的债务到期,郑某按照约定主动偿还了该3万元借款。 2005年2月,郑某突然接到的传票,原告是徐某。原来徐某的债务到期后,赵某仍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未果之后,徐某将郑某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郑某连带偿还这5万元欠款。郑某认为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对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作了明确约定,约定这五万元应当由赵某偿还。因此认为徐某应当向赵某主张债权,而不是向自己主张权利。但是最终判决郑某败诉,她需要偿还该5万元借款。判决后,郑某即归还了徐某这笔借款。 2005年6月,郑某向,要求赵某向自己归还垫付的这五万元欠款。郑某的依据就是双方的离婚协议书。被告称:既然都判决郑某需要偿还这笔债务,那么就说明对这笔债务郑某是有法定偿还义务的,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没有得到的认可,是无效的。因此郑某现在也就不能再依据这一点向自己主张权利。而且现在自己经济状况并不好,也无力偿还。所以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结果: 审理后认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债务承担分配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原告在向债权人履行了本应由被告承担的债务后,有权向被告追偿。因此判决被告赵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五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认为一审的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终审判决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分析: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约定的债务分配协议到底有效无效?如果有效,为何会判决郑某偿还徐某该借款?如果无效,又为何一审、二审都判决郑某胜诉,可以向被告赵某追偿? 其实这一现象并不矛盾,郑、赵两人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效力仅限于郑、赵两人之间,这一句话就可以解释上述疑惑和问题。 首先,郑、赵两个人的约定,对两人都是有约束力的。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处理。因为夫妻双方离婚后,财产彼此,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某些债务由一方偿还,另一部分由另一方偿还,也是很正常的。对这样的约定,法律对其效力予以认可,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当然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协议离婚中,如果是判决离婚,会先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先将共同债务扣除,剩余的部分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这样的约定的效力又作了限制,即这样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之所以作这样的限制,是因为如果双方可以以此对抗债权人的话,那么原本由两人共同偿还的债务,变成由一人偿还,这对债权人来讲,将来实现债权的难度必然增加。也就是说,在债权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因为债务人的原因或意志而增加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难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法律才作出这样的限制。将离婚双方之间的类似约定的效力仅限于两人之间,而不能对抗债权人。当然这也有例外,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将这样的约定告诉了债权人,并且债权人也表示同意,那么这样的约定对债权人也是有效的,债权人只能向变更后的债务人要求偿还。 在解决了郑、赵两人约定的效力之后,本案三个的判决也就不难理解了。首先郑、徐两人之间的官司,因为郑、赵两人离婚时并未向债权人徐某通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徐某对此明知并同意,所以认为徐某作为债权人不受郑、赵两人约定的约束,郑、赵两人作为共同债务人,对此负有连带偿还义务,徐某可以向任一方主张自己的债权,郑、赵两人也应对此负全部偿还责任。但是同时,在偿还了不该有自己偿还的债务后,郑某有权依照协议要求赵某偿还,主张自己对赵某的追偿权。
车辆超载超过100%,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车辆超载超过100%,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骗保金额不大(1万元以下),不构成犯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果骗保超过1万元,则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发现,没骗成,也要被处罚,按照犯罪未遂处理。
  尽管报案的不是你,但你是保险受益人;如果你知情,则构成共犯;如果你不知情,你没有责任。
 
1.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
2.16 法发32号)
  一、已经着手进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八、根据《决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4.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
1.27 高检研发第20号)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法规 > 夫妻超生多久就不追究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