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开庭会问些什么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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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的借贷案件中,开庭会询问借款的用途,借款是否合理,借款是否约定期限,是口头约定的借款期限还是书面约定的借款期限,是否有约定借款的利息,是否实际上有提供相应的借款,借款是否到账等。
欠钱开庭会问些什么问题?

一、欠钱开庭会问些什么问题?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询问重点:

1、询问借款用途,对借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当借款凭证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时,一定要询问当事人双方有没有口头约定借款期限,特别是放贷人主张逾期利息时。

3、审查利息约定,当无利息的书面约定时,询问有无利息的口头约定。

4、若有利息约定,询问提供借款时利息是否预先从本金中扣除。

5、是否实际提供借款。

二、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克服情面关,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

民间借贷多存在于为亲友、熟人之间,基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关系,往往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借款人出具借款手续或定借款合同。因没有书面的借款证明,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样的借款是没有偿还保证的,如果借款人不诚信还款或双方因亲友关系发生变化,必然会给出借方追要借款带来困难。

(二)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出现矛盾的是利息问题,对此法律有明文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利息约定发生争议,有不能证明的额,可以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年利率36%,即不得放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外币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额,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三)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会让一些无赖之徒转了空子,采用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逃避债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最后还款期限的后3年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在此期间,必须向借款人追要借款,否则,时效过后法律对债权不予保护。

在民事借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包括要让借款人出示借款的票据或者是借款的合同,对借款票据的利息问题,要看是否利息的规定是合法的,对诉讼的时效问题,确定是否在有效的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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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心爱护对方的子女
孩子问题是再婚家庭生活中的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夫妻感情的深化。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的亲情关系,子女是最能牵动父母心弦的人,特别是在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故去或离异以后,负责护养子女的一方便把子女看作是感情的寄托和未来的希望,加倍地关照和爱护,生怕他们再度受到伤害和委屈。能否正确地对待继子女,是影响再婚者夫妻关系和睦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认识,如何对待继子女,就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再婚幸福。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包含生和养两个方面的内容,对子女抚养教育是构成这种社会关系的主要内容。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除没有血缘关系以外,其余的一切关系和相互间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均与法律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相同。所以继父母对继子女唯一正确的态度,就是从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出发,从道德上、感情上、心理上都应把继子女视为亲生,像对待亲生子女一样对待他们。但是,在再婚后的实际生活中,做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它不仅需要付出感情,而且在物质生活上要给予更多的照顾。要尽快的缩小与继子女的心理和情感上的距离,用自己的行为与情感改变子女对你的防备、警惕,用父爱或母爱去温暖他们那颗受过创伤的心灵。在对继子女的物质生活方面,是再婚夫妻双方都十分关注和十分不放心的问题,处理好了,一般来说,他们的家庭都充满幸福和快乐;任何不理智的偏心亲生子女的行为,都会埋葬自己幸福的婚姻生活。现实生活中许多道德境界较高的再婚夫妻,他们从体贴配偶、关爱继子女、尊重和关心双方愿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原则出发,主动扩大认亲的范围,并为自己的子女寻求更多的爱,同时也鼓励继子女与自己的亲生父母及有关亲属往来,共同商量子女的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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