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社会保险流程有哪些?
办理社会保险流程主要是:申请、提交材料、审核、办理登记等,对于社会保险是由公司来进行办理的,劳动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征收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统筹调整,对劳动者遇到的劳动风险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就可以通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七条 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有关社保的办理情况,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的,另一方面也是需要严格依据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算是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