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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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案外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以后的15日内会进行审查,如果执行案外人财产的行为是错误的,法院一般会立即改正这种错误行为,若裁定驳回,案外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怎么办

一、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怎么办?

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的,案外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五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执行案外人财产的,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除非所谓的案外人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若人民法院有充分的理由执行案外人财产,对于案外人提出来的执行异议,法院是可以依法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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