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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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案外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以后的15日内会进行审查,如果执行案外人财产的行为是错误的,法院一般会立即改正这种错误行为,若裁定驳回,案外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怎么办

一、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怎么办?

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的,案外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五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执行案外人财产的,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除非所谓的案外人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若人民法院有充分的理由执行案外人财产,对于案外人提出来的执行异议,法院是可以依法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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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登记公司,可以查清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的开户和账上现金和股票数目情况。
4、掌握其投资实业公司情况。可在被执行人有可能投资兴办实业公司的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用其名称“海选”其有无投资兴办的实业公司。现在全国许多地方的工商部门提供对外收费查询,只要提供投资人名称和证件号码,便可很快查到其名下的企业。但目前只能查到法人代表名下的企业,查股东还要作一些努力。
5、在当地车管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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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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