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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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先对第一债务人进行赔偿然后再对第二债务人进行补偿这样的顺序,或者是按照债权的时间顺序来进行赔偿。债务人必须要执行自己的债务,不然会受到法律处罚的。
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什么?

一、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什么?

(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即均为普通债权),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①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②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③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三)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这样的顺序优先受偿。

二、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

(一)依法讨债是底线。

现在诚信体系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不是可以不遵守法律的理由。

如之前的案子,由于债权人以犯罪的手段讨要债务,最终构成犯罪担了刑责,以免除债务并另外赔偿的代价,才换来缓刑的结果。

所以,不管有多难,依法讨债是底线。

(二)诉前要注意收集债务人财产状况。

依法讨债,应该及时起诉,如果在起诉时能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措施,查封到合适的财产,通常就能保障执行到位。

很多执行难的案子是因为被执行人财产被转移,如果在诉前就注意收集财产状况资料,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这样的“执行难”,还是有机会避免的。

当然,这只是事后补救措施,真正的安全是事先就采取稳妥的防范措施。

(三)债务形成时最好要求提供担保。

对债务而言,事先的防范就是指在债务形成前就要求债务人提供合适的担保,比如提供房产抵押股权质押、有足够信用及偿还能力的担保的保证等。

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供房产抵押、股权质押这类的手续,应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要只签个协议。其他个人或单位提供信用保证的,要书面担保,且对相关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有所了解。

如果一笔债务,有合适的抵押或担保,风险基本上是很小的。

债权人应该这样保护自己的债权:第一,依法讨债;第二,如果债务人不还钱的话,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收集好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第三,债务的形成最好要有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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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所在的企业是属于合伙企业,现在合伙企业需要进行清场去了,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法律顺序呢?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二、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合伙企业法第63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亦即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自己的其他财产予以偿还。
三、合伙企业解散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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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6.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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