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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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破坏生活环境和生态资源,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什么意思?

一、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什么意思?

检察公益诉讼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公益诉讼

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二、公益诉讼的特点有什么?

(1)公益诉讼之诉的利益是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共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的,都可以提起诉讼,这是诉权存在的基础。

(2)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如果确有进行公益诉讼的必要,可依法院裁定取得本案管辖权及依公益诉讼程序审理。这是由于公共利益的多样化与时代性特点所决定的。

(3)程序机制上与普通私益诉讼程序不同。应当适用非讼法理,而不是诉讼法理,法院应当依照职权查明案件事实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处分权利受到限制,即在诉讼程序中应当采取法院职权探知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对于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应当限制适用。

(4)公益诉讼当事人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往往存在诉讼当事人与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非统一性。

公益诉讼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权益,公益诉讼具有多样化和时代性的特点,诉讼当事人具有多样性特点。公益诉讼的程序与普通私益诉讼的程序不同,适用于非诉法理,而不是诉讼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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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一般认为,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提起的民事诉讼。对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一般认为属于公益诉讼,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是否应属于公益诉讼目前尚有争议。
民事诉讼法从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和减少滥诉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公益诉讼的提出主体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排除了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可能。这是考虑到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主要维护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作为诉讼主体较为合适,但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原则上应当与案件涉及的公共利益相关联,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如环境保护机关就不适合对消费者群体权益受损事件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的组织原则上也应当与所的事项有一定关联,如对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原则上应当由环保组织提起;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利益的公益诉讼,原则上应当由消费者协会提起。哪些组织适宜提起公益诉讼,尚需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探索。至于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根据普通民事诉讼达到直接保护个人利益,间接保护公共利益的效果,故不必成为公益诉讼的主体。
鉴于公益诉讼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其明确适用的范围不宜过宽。而目前环境保护、损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多发,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较为严重,对公益诉讼的要求较为迫切,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认识也较为一致,故民事诉讼法将其作为建立公益诉讼的突破口。同时用一个“等”字应对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将来的扩大适用留下了空间。
故此,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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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包含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具体是民事公益诉讼还是行政公益诉讼,就需要看被诉讼对象的具体性质。当起诉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起诉人就有权利向法院请求帮助,这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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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表叔,因最近公益诉讼的问题,他想要问一下无效合同是否又检察院公益诉讼的问题,
[律师回复]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进入实质阶段,相关文件仅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基本框架,具体到公益的确定,启动权的分配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时机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而关于公益诉讼的管辖、法官的权力、审理和裁判等诸多问题也亟待通过试点予以探索和明确。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
????
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
????
(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和立法沿革(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供给
????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具体案例
????
(一)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诉县工商局、汤卫东买卖合同无效案
????(二)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诉张立新与县日用杂品公司房地产无效案
????
(三)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诉熊金志等停止环境侵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植被案
????
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面临的实际问题
????
(一)合法性依据及配套机制缺失
????(二)多重身份
????
(三)管辖问题
????
(四)受案范围的确定与限制
????
(五)结果承担不明确
????
四、对公益诉讼试点推进的建议
????
(一)完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规则
????(二)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配套制度设计
????
(三)建立评估机制
检察院的检察院虚假诉讼工作总结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作总结的写法
(一)基本情况。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2.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3.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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